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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处置违法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15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食生[2016]20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3-15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处置违法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生[2016]207号

2016年3月15日

各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处置违法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行为的意见》(食药监食监三[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总局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对本市2015年开展的银杏叶提取物专项检查中保健食品的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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