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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卫生计生委制定的2014年本县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1-21

发文字号

崇府办发[2014]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1-21

颁发部门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卫生计生委制定的2014年本县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府办发[2014]3号

2014年1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卫生计生委制定的《2014年崇明县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4年崇明县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3]72号)精神,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根据本县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增量模式发展趋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本县无偿献血总量为14798人份(每人份200毫升),流动采血车在市区募集目标为3700人份。全县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99.5%。

  二、具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导向,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努力满足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推进本县无偿献血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是需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公共卫生事业,继续强化无偿献血工作的各方联动协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长效发展机制,积极鼓励和倡导国家工作人员率先无偿献血。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强化本县血液保障体系建设。县建设交通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影视局、工商崇明分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在进一步提高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日常管理效能等方面提供财力和人力资源上的支持;县文广影视局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县文明办、红十字会和爱卫会要结合自身工作和组织网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各乡镇按照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比例下达募集目标;各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比例下达募集目标。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交纳地的县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坚持实现献血工作融合行业优质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无偿献血工作的运行模式
  县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本县无偿献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结合本县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县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加快落实县血液管理办公室和县血站的人员编制与基本配置,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和献血结构优化的构建与实施。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县血液管理办公室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血液管理与服务职能,在献血环节注重数量保证和结构优化,在用血环节注重合理用血和推广自身输血。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与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稀有血液Rh(D)阴性血的募集、储备、供应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要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单位的无偿献血组织实施情况予以公示,褒扬先进。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要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加强血液保护技术和成分输血的开展,提升自体输血比例。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县血站要进一步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GB18467-2011),树立从献血者到受血者全过程血液质量管理意识,持续加强和完善质量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夯实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县血液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巩固探索精神关爱和社会尊重的无偿献血氛围,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并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县卫生计生委、县血液管理办公室和县血站要积极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的要求,努力提升街头无偿献血募集能力,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要积极探索街头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保留与预约,继续坚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简称ALT)快速检测以降低报废等措施,进一步增强街头血液募集效能,逐步提升单次400毫升献血人群比例。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实施一套动态的管理办法,确保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和稳定。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帮助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本县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崇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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