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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已通过认证企业实施GMP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7-2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吉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7-22

颁发部门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已通过认证企业实施GMP研讨班的通知

2004年7月22日

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药品管理法》,全面推进GMP实施,交流实施GMP经验,巩固实施GMP成果,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我局决定举办全省已通过认证企业实施GMP研讨班,现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要内容
  1、国家关于实施GMP的有关法律、政策要求。
  2、GMP认证后期管理要求及存在的常见问题。
  3、GMP跟踪检查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
  4、药品GMP再验证的要求及有关内容。
  5、GMP文件后期管理及修订、变更有关要求。
  6、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质量管理的要求及存在常见问题。
  7、剖析企业违法、违规生产案例。
  8、交流企业实施GMP经验。

  二、参加人员
  1、已通过药品GMP认证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长,每户企业限2人。
  2、邀请省内部分GMP检查员参加(简坤、刘艳群、宋永旭、战峰、王云海、李雪冬、张英武、郭长才、丁利剑、吴兵、王力剑)。

  三、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17日报到,8月18-20日开会。
  2、地点:长春教育宾馆(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长春市北方市场南侧),火车站坐281、227路汽车北方市场下。
  电话:0431-4636288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市、州局将此文转发至本辖区已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并将参加研讨班人员名单(见附件)于8月10日前报省药监局安监处。
  2、研讨班统一安排食宿,食宿及培训资料费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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