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方案》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7]34号
2007年8月16日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做好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根据当前我省防治突发急性传染病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从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出发,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的主要精神和要求,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和应对的“一案三制”建设,进一步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应对能力,防止或减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生及流行,降低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江苏省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方案
突发急性传染病(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是指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人类健康构成重大威胁,需要对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鼠疫以及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以下简称“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等新发生的急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为做好我国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亚太区域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战略》,卫生部制定并印发了《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根据卫生部《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江苏省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方案》。
一、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形势
传染性疾病是全球致死、致残的主要原因。当今,突发急性传染病不断出现,成为威胁人类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突发急性传染病流行的形势十分严峻。2002年新发现的SARS疫情,在短时间内迅速波及32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共报告SARS病例8089例,其中死亡774例,病死率达9.56%。自2003年以来,全球共有12个国家发现报告了319例人禽流感病例,其中死亡192例。历史上流感大流行曾给人们带来巨大灾难,发生在1918年的全球流感大流行,先后造成近5千万人死亡。20世纪末英国首次暴发疯牛病,随着疯牛病的暴发流行,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出现了变异性克-雅氏病(vCJD)病人,目前全世界vCJD病例已达134人,病死率高达100%。2001年在澳大利亚等国发现梅塔肺炎病毒引起较大规模的支气管炎和肺炎流行,造成婴幼儿的死亡。1998-1999年在东南亚出现的尼巴病毒性脑炎,共造成106人死亡,病死率达40%。在非洲、美洲相继出现的埃博拉出血热、马尔堡病毒出血热疫情发病凶险,且病死率高。
我国是受突发急性传染病影响较重的国家之一,仅非典疫情我国内地就报告SARS病例5327例,其中死亡349人,病死率达6.55%。国家统计局测算的经济损失高达933亿元人民币,约占2003年GDP0.8%。自2005年10月以来,我国内地已经发现人禽流感病例25例,其中死亡16例。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明确提出“全球警惕、采取行动、防范新出现的传染病”。美国、加拿大及泛美国家和地区先后制定了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区和西太平洋区联合制定了《亚太区域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战略》,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
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生与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生活方式等密切相关,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威胁不断增加,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形势十分严峻。尽管人类在防治传染病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掌握了一些有效的科技手段,但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认知程度仍非常有限,防控和救治的成本昂贵,因此,预防为主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方针。
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区,交通便利,人口密度大且流动频繁,容易导致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我省工业发达,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如废水、废气、废渣、放射性物质等过度排放,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且易引起生物体变异,产生新型致病性微生物,进而导致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生;我省养殖业发达,人和家禽、家畜密切接触,而周边的上海、浙江、安徽等均发现了人禽流感病例。这些社会和自然因素对我省公众健康的潜在威胁在不断增加,且日趋复杂,因此我省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形势十分严峻。
二、防控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和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和应对的“一案三制”建设,进一步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积极准备;依法规范、科学有序;提高能力、快速反应;完善制度、联防联控。
站在国家和江苏安全的战略高度,重视并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长期策略,建立健全我省突发急性传染病应对机制、预案体系,坚持早期预防、及时预警、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的原则,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或减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生及流行,降低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
在现有传染病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并建立以突发急性传染病为重点的综合性监测系统,逐步完善对重要临床症候群、不明原因死亡、药品及卫生用品销售、学生缺课、实验室病原学等的综合监测。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逐步建立症状监测报告系统,不断提高对突发急性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急性传染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工作,制定突发急性传染病发现、报告、转诊、密切接触者管理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医疗机构日常报告信息系统与网络直报系统互通,动态收集分析传染病主要症状信息,早期发现突发急性传染病。进一步深化实施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在高邮湖区开展的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综合监测预警项目,在适当时机扩大试点面并组织开展其他突发急性传染病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综合利用各种监测资料,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疾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进行预警。建立省、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预警平台,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早期预警能力。
(二)建立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方案体系
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方案体系,增强预案方案的可操作性,制订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建立预案方案的修订、评审、更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预案演练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演练管理办法,提出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创新应急演练方式,开展多场景、多措施、低成本演练。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预案方案。
完善新亚型流感病毒大流行应急预案和SARS应急预案,制定炭疽、脊髓灰质炎暴发流行应急预案和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
(三)建立健全有效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机制
1.指挥协调机制。突发急性传染病应对工作应体现政府领导、专家参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机构实施、部门配合的指挥协调机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分级管理和分级响应机制。省卫生厅成立突发急性传染病咨询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参谋作用,收集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专家对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分析预测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对策。上级卫生部门应指导下级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诊断和医疗救治,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2.信息沟通机制。各级卫生部门建立并不断完善与其它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国内外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获取卫生检疫、国外疫情动态等与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相关的信息。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建立全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信息反馈和共享平台,使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的信息反馈,实验室诊断结果对临床救治的信息反馈等。加强机构之间、不同专业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处置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3.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地区间以及国际社会间的沟通与合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与农林、卫生检疫、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监测,形成各层级、各部门之间责权明确,协调顺畅,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科学有序的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加强与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以病原微生物、检测方法、预测模型为主要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按区域布局和疾病分布特点,省、市、县建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实验室,构建突发急性传染病预警预测技术平台,提高对突发急性传染病暴发的早期预警能力。
(四)完善人才技术储备机制
建立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突发急性传染病培训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并提供师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对技术骨干通过进修、学习、演练的方式,提高其应对突发应急传染病的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咨询专家组,组建省、市、县突发应急传染病应急处置队伍。突发急性传染病咨询专家组应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病原学检验、媒介生物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预案方案、技术标准、处置措施进行评估,对疫情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对预案方案进行培训和考核。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队伍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整充实咨询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队伍,形成数量充足、专业合理、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队伍和覆盖各门类、各专业的咨询专家组。建立队伍管理制度,形成调用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并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分析预测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公共安全形势,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适时组织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检验应急处置队伍的实战能力,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广泛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关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现、报告、防护、密切接触者管理的全员培训,提高其发现、报告和处置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储备,主要包括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诊断和治疗等。广泛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成果。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实验室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鼓励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机构研究开发用于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诊断、检验、处置等技术。进一步强化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完善有关实验室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实验室和流行病学专业人员,承担全省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检验技术咨询和指导任务。
(五)建立合作研究机制
开展我省新发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生态学研究。加强动物源性疾病监测,研究我省新发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分布、流行规律、感染情况及传播媒介,为防范突发急性传染病提供基础数据。与农林、气象等部门合作,积极开展媒介生物和宿主监测,关注动物的异常发病和死亡,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生态学监测,做到监测哨点前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管理体制。根据本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与农林、卫生检疫、气象、交通、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形成全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网络,满足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的需要。
(二)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将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管理经费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应急处置经费,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卫生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三)提高常规监测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体系,做到应对突发事件常态化,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预警水平。
(四)做好物资储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做好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卫生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存和供应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与广电、文化等部门联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知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大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鼓励公众积极配合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六)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1.采取疫苗免疫、媒介控制、旅行劝告、检疫通告、隔离等措施控制突发急性传染病。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减少医源性感染和实验室感染的发生及耐药致病菌的产生,降低环境因素引起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风险。
3.加强野生动物管理,避免公众接触、食用野生动物,降低野生动物源性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人的风险。加强活禽市场管理,规范活禽养殖、免疫、运输、销售行为,减少禽流感病毒感染人的风险。
(七)开展技术研究,积极参与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检测、检验、处置等技术攻关,努力提高我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水平。积极拓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国内外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趋势,广泛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