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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02

发文字号

陕卫办监发[2013]38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陕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2-02

颁发部门

陕西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候选人的通知

陕卫办监发[2013]387号

2013年12月2日

各设区市卫生局、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审定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卫生审查工作,根据《陕西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我厅拟组建省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专家条件
  (一)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科学态度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放射卫生相关专业5年以上;
  (三)从事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四)熟悉放射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技术标准;
  (五)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工作。

  二、专家推荐、入选方式
  专家库候选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者入选省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

  三、推荐要求
  (一)各设区市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候选专家推荐工作,要推荐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水平高、在本专业学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年富力强的人员作为候选专家。
  (二)各市可根据当地放射诊疗开展情况,在推荐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可推荐1-2名放射治疗、核医学或X线诊断设备质量性能检测及放射卫生监督方面的专家。各市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所有推荐的专家均需填写《陕西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并加盖所在单位及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和审查意见。
  (四)请各设区市卫生局和有关单位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表邮寄至陕西省卫生监督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21号,邮政编码:710077,收件人:魏红梅),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xwjfs@126.com

  省卫生厅联系人:陈 伟 联系电话:029-87345431
  省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魏红梅 联系电话:029-81298831

  附件1:陕西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学 位 职务/职称 从事放射卫生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电话办公室:邮箱 
手  机:
推荐专业类别(参照附件2): 
学习、工作经历和工作成绩: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省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专业分类(可多选)

  一、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

  二、放射治疗诊断设备性能检测与评价

  三、核医学设备性能检测与评价

  四、放射诊断设备性能检测与评价

  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评价

  六、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

  七、个人剂量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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