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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0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08

颁发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6月8日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精神,定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在全国各地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工作,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17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有关部门、各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7月15日前将宣传周工作小结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文静,联系电话:83979613,传真:83979611,电子邮箱地址:bfdaxuanchuan@163.com

  2017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精神,定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举行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好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坚定食品消费信心,提高市民食品安全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7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德法并举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

  三、宣传重点
  各区(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统一性、权威性。推动各级食品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普遍需求。二是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尊法重信典型,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三是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四是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阳光餐饮”工程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成效,彰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主要安排
  (一)食品安全周主场活动
  拟定于6月28日举行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领导、市政府有关领导、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顾问单位,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等各界代表参加活动,并围绕宣传周主题、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二)参加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备2017年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的通知》(食安办[2017]2号)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参加6月29日-7月3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览”,通过展示京津冀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乳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控体系、食品快速检测车、餐饮安全示范街建设、房山和平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色创新等北京市“双安双创”中的亮点工作,全面展示北京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政府多措并举严格监管,各方面参与社会共治等方面富有成效的创建亮点和经验做法。活动期间除组织干部群众现场参观成果展览外,还将通过直播展览与网民互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宣教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主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知识以及自身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等宣传活动,倡议诚信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的法律法规、操作规范、警示教育等宣贯培训,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从业素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由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
  (四)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协作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阳光餐饮”工程专题报道,掀起强大宣传声势。一是通过多家新闻媒体权威发声,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推行“阳光餐饮”工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公众充分认识、积极参与。二是借助“两微一端”平台推送食品安全信息以及法律、科普知识,由专家分析解读公众食品安全认知误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三是录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推行“阳光餐饮”工程的公益宣传片等音视频资料在电台、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媒体等播放,大力宣传推行“阳光餐饮”工程的意义及工作进展,提高市民的参与感和使命感。四是通过制作发放海报、播放专题片、设置展板等形式,向首都百姓介绍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同时对公众开展日常选购食品常识的科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宣传部门负责)
  (五)食品安全“公众开放日”活动
  邀请社会公众走进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开设食品安全基本知识讲座,观摩并亲身体验食品安全快速筛查等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知水平。(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承办)
  (六)食品安全主题宣教活动
  一是开展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教活动。编制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材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农林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对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农林业生产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分赴农林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林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动员农林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负责)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标准与营养安全宣教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以及标准体系建设、食源性疾病致病菌、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等内容开展科普宣传。(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针对在校青少年群体特点,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校,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等多种形式,突出普及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师生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青少年学生培养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家长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学校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氛围。充分发挥学校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栏、板报、广播的作用,在学校食堂、广场等区域场所悬挂、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引导在校学生科学选择食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市教委负责)
  四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普宣教活动。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协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提高识假辩假和维权能力,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工商局负责)
  五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教活动。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发放宣传手册,展示合格粮油产品,开展快速检测答疑,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等。组织“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展示粮油样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粮油质量安全知识。(市粮食局负责)
  六是开展景区及工地的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在旅游景点、建筑工地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提高观光游客、建筑工人食品安全意识,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向景区管理人员、民俗旅游户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手册,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旅游委负责)
  七是开展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宣教活动。开展“进口食品社区行”活动,宣传进口食品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进口食品安全问题。强化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邀请媒体和群众参观航空食品加工企业,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主题宣传活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八是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宣教活动。印制食品安全相关产品宣传小册,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详细解读《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的食品相关产品概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相关产品,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市质监局负责)
  九是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果集中宣传活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近年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果,提振公众消费信心,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负责)
  十是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宣教活动。开展专题宣传,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推广企业诚信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及经验。(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
  十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教活动。鼓励主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保险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主题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集中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相关知识、功能作用及业务开展情况。(北京保监局负责)
  十二是开展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组织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形势、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三是开展对公众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开展针对食用农产品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的问题,以发放《风险提示书》的形式对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风险提示告知,并在全市大型批发市场和区域性市场摆放以畜产品监管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开展科普宣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十四是开展食品安全辟谣进社区活动。针对近年来社会及网络上传播较多的食品安全谣言案例,印制食品安全科普手册,进入社区传播食品安全实用知识,从专业角度引导消费者理性看待网络上的食品安全传闻,提高公众对谣言的甄别能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五是开展提高新媒体影响力活动。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推广,通过开展“扫码关注”、宣传和科普资料中加印二维码等方式,通过提高市民对“两微一端”的知晓度和关注度,拓宽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从场地、设施、环境、人员等方面排查风险隐患,部署安全防护措施,制定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
  要突出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精心筹备、严密组织。要做好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覆盖面。要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因地制宜,提高宣传周活动的实效性。要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充分激发公众主动参与的热情。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守纪律规定
  活动期间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要让活动更贴近群众,不讲排场、不走过场。
  (四)及时总结成效
  各区(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确保各项举措的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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