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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8-12

发文字号

朝政发[2017]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8-12

颁发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朝政发[2017]6号

2017年8月12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朝阳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建设“健康朝阳”为核心,按照“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以首善标准和改革创新精神,动员全区人民和全社会力量,切实加强新时期朝阳区爱国卫生工作,为建设“三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区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区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到2020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一)朝阳区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国家卫生乡的数量占全区乡总数的15%以上。
  (二)实现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饮用水检测能力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全区无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实现居民能够就近进行技术咨询、就近购买除害药品、就近享受预防控制服务目标。
  (四)严格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加大控烟的宣传力度,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建设控烟综合管理平台,全区成年人吸烟率下降至20%以下。
  (五)以“健康朝阳”为载体,深入普及健康知识,推动居民生活行为方式转变,打造一批具有朝阳特色的健康促进品牌,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40%。
  (六)建设全民健身步道、健康主题公园、专项活动场地以及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等支持性环境,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15分钟健身服务圈。

  三、工作任务
  (一)以卫生城区创建为基础,构建和谐宜居魅力朝阳
  1.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1号)要求,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区环境卫生薄弱区域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尽快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城区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改进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方式,主次干道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保洁;背街小巷推广小型机械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以卫生区、卫生乡创建为抓手,推动城乡卫生环境整洁行动向纵深发展,努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卫生质量,到2020年全区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国家卫生乡数量占全区乡总数的15%以上。
  2.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严格执行《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管理体系。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群专结合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机制,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除四害”活动。建立完善病媒生物危害监测和预警体系,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发动并指导群众参与防控工作,使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积极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确保服务安全与质量。到2020年,实现居民能够就近进行技术咨询、就近购买除害药品、就近享受预防控制服务的目标。
  3.积极推进户厕改造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指示精神,将厕所建设和管理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突出“条块线点”结合,建立政策支持、财政资金引导、涉农项目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多方筹资模式,加快推进城乡厕所建设与改造,推动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运用。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政府等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和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推动建立“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全覆盖。
  (二)以建设“健康朝阳”为核心,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深入普及健康知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和北京市发布的《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完善全区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专业指导的健康促进格局。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通过朝阳有线等媒体,加大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力度,在健康教育频道发布公益健康广告,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到2020年,打造一批具有朝阳特色的健康促进品牌。
  2.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各街乡要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辖区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培训,深入社区(村)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定期开展全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到202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40%。
  3.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改善城区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体育公共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打造“15分钟体育健身圈”。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体质,在政策措施上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扶持力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各街乡要积极开展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组建各类有特色健身队伍,开展有特点的体育健身比赛。
  (三)以实施控烟法规为重点,建设控烟综合管理平台
  1.开展无烟环境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烟草危害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积极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巩固社会控烟工作成果,继续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使控烟活动常态化。落实单位控烟的主体责任,建立单位控烟监督员制度,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控烟示范单位。到2020年,全区成年人吸烟率下降至20%以下。
  2.构建控烟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加强对控烟工作的领导,建立控烟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控烟工作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带头做好本单位控烟工作,要按照职责对本行业或领域内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区卫生计生委作为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执法力度,向各成员单位和街乡通报控烟工作信息,定期进行专项的联合执法。不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区域设置烟草广告或者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烟草广告,开展专业戒烟咨询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3.规范控烟监督执法。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部门要建立控烟监督协管员队伍和制度,对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对问题集中的单位采取约谈等方式,确保控烟执法取得实效。区工商部门以整治中小学校周边100米内售烟为重点,开展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取缔违法烟草广告;区烟草部门加大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工作力度,及时注销中小学校周边100米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区城管部门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制止乱扔烟头行为。要依法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对本行业和领域内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手段,加强爱国卫生能力建设
  1.健全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朝阳区爱国卫生工作机制,调整完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区爱卫会工作规则、单位职责和责任分工,形成区、街乡、社区(村)三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成立区爱国卫生专家顾问组,对全区定期开展社会卫生整体评价与评估,指导全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建立朝阳区爱国卫生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区病媒监测、控烟和健康细胞工程创建、国家卫生区创建等工作进行通报,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按照市爱卫办要求,组织全区开展关于爱国卫生的各项宣传培训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级干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识和水平。
  2.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模式。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服务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与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积极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健身小组、健康讲堂等有效形式,发挥群众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特别要加强街乡工作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研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每年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要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推进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不断增强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依法科学治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加强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爱国卫生相关基础数据在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工作规律,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督查指导。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区爱卫办要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督导,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专(兼)职爱国卫生督查员开展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以爱国卫生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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