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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27

发文字号

浦教德[2015]1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4-27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正文内容

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浦教德[2015]12号

2015年4月27日

各教育署,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托幼机构: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对于改善和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学校和各托幼机构要按照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建立健全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有效管理措施和长效机制,查找并及时整改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改善校园环境、加强体育与健康教育、全面实施校内禁烟和有效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等相关措施,逐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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