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病案》等3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成都医药》现已更名为《现代临床医学》,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成都医药》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资格,确认《现代临床医学》(CN号:51-1688/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5101031000450)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
刊物中文名称 |
CN号 |
登记地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
1 |
中国病案 |
11-4998/R |
北京市 |
京东工商广字第0271号(1-1) |
2 |
循证医学 |
44-1548/R |
广州市 |
440100400011 |
3 |
中国性科学 |
11-4982/R |
北京市 |
京海工商广字第0357号(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