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速推进北京市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通知
2017年11月3日
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处室:
经过前期对各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情况调查,各区信息平台已基本实现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站的联通,并与区内部分医院实现联通,但市区平台尚未实现在线数据协同,市区平台功能距国家区域平台功能指引要求尚有差距,近期我委已向各区下发了平台建设情况通报。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7]851号)要求,今年12月底前必须完成我市市区两级信息平台与国家联通全覆盖的艰巨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实现市、区两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区级平台”)联通全覆盖,实现从国家平台看到市、区级平台的应用情况。
二、主要任务
(一)完成网络联通。通过政务外网或VPN虚拟专网,实现市级平台与16个区级平台的全联通。
(二)完成数据上传。根据北京市市级平台及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数据报送基本要求,落实基础信息注册、20项健康档案共享文档上传、部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上传、45项综管指标上传、人口数据上传。
(三)完善平台功能。依据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完善北京市级和区级信息平台的惠民服务、业务协同、业务监管、平台基础建设服务应用功能。
(四)实现信息浏览。利用市级平台门户,集成所有已建成的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从国家到北京,从北京到区的“逐级联通”。实现国家信息平台端可看到我市两级信息平台的真实业务信息。
三、工作组织
(一)实施统筹推动。市卫生计生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市区两级平台互联互通的全市总统筹及市级平台端的相关领导。各区卫生计生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区的区级平台建设、完善及与市级平台的联通。
(二)成立专项机构。成立市区平台互联互通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这项任务的统一领导与规划实施。组长由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钟东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信息统计处和委信息中心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基层卫生处、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财务处(审计处),市医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同志以及各区卫生计生委分管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主任由信息中心负责同志担任。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技术实施方案。互联互通项目办公室(委信息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和行业内相关技术专家,召集各区卫生计生委信息统计业务负责人及有关应用系统承建商,讨论确定市区全面联通覆盖、数据采集报送以及平台功能应用展现、市区逐级联通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内容,形成技术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11月30日前),完善市区两级平台。根据市区平台互联互通技术实施方案内容,从市、区两个层面分别组织开展各自平台的完善和整改工作,全力实施平台互联互通的四项任务。
(三)第三阶段(12月底前),完成全市平台评估。根据实施情况,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司、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项目工作组的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家,对北京市区域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进行预评估。
五、五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把这次区域平台互联互通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政治任务来组织落实,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认真分析现状、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同时做好人、财、物等各项保障。要求真务实,主动作为,全力拼搏,确保年内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因地制宜,周密安排。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是这次互联互通技术实施的主要组织单位,要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明确任务、分工到人、责任到人。要善于依托在京资源优势,按照倒逼计划要求,尽快形成各自工作推进方案。要注意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市区平台建设承建商的组织和推动工作。
(三)各尽职责,扎实推进。各区卫生计生委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指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全民健康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技术方案(2017版)》的要求,组织开展实施和项目落地,提升数据报送质量,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做好国家端浏览我市市区两级信息平台真实业务内容的保障任务。市卫生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基层卫生处、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财务处(审计处),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等单位,做好对市区平台完善中的专业政策把关、数据质控组织和相关业务指导。市医管局要督导市属医院在市级平台完善中做好相关配合和业务应用。
(四)执行标准,保障安全。在平台互联互通实施中,各建设组织单位做好标准化实施工作,一是要协调好政务外网等网络保障单位,做好高标准网络畅通的保障服务;二是要组织好承建商,严格按照国家平台的最新标准建设实施;三是组织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标准化的信息采集和数据质控。在平台互联互通实施中,各单位要自觉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部门法规,注意平台接入中的网络安全、信息传输安全和信息使用安全等。
(五)实施巡查,加强指导。为加强各区及有关单位在平台互联互通的推进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统计处)将组成巡查督导组,对市区各平台互联互通中四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检、需求调研和协调支撑。对实施中的政策问题和技术难题,各区卫生计生委可随时向市卫生计生委有关处室反映,市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组织专项指导,协调有关力量推动问题的解决。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 李强,联系电话:83560291;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衡爽,联系电话:83366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