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材产业化示范基地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19

发文字号

皖食药监办[2012]28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2-19

颁发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材产业化示范基地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皖食药监办[2012]280号

2012年12月19日

  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0]68号)和《关于“绿色加道地”中药材品牌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1]82号)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局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标准(试行)》、《安徽省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标准(试行)》及《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品牌标准(试行)》,经省中药材产业化厅级联席会议联合审定,于2012年5月以《关于印发实施省中药材产业化相关标准的通知》(皖食药监安[2012]121号)下发。文件下发后得到各地、各中药材企业积极响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省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专家组成的专家队伍,并组织专家及有关院校对中药材种养殖及加工企业开展了相关培训。目前,各中药材种养殖及加工企业积极创建和踊跃申报中药材产业化示范基地。

  为加强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导向作用,推进中药材种养殖规范化,确保中药材品质及安全性,省局将对中药材示范基地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中药材种养殖、种子种苗培育、中药材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凡达到《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标准(试行)》、《安徽省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标准(试行)》及《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品牌标准(试行)》要求,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示范基地考核验收。申请验收的示范基地有:安徽省中药材优质种子种苗示范基地、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和安徽省中药材“绿色加道地”中药材品牌示范基地。可独立申报一种,也可申报多种。

  二、凡申请验收的单位须认真填写验收申请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市县局审核后报送至省局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安徽省药物研究所内),申请单位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
  (一)申请单位参照所申请的示范基地类别准备申报材料,从示范基地的生产条件、生态环境、生产操作规程、田间管理、员工培训制度、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示范效果、品牌建设等方面建立文档。档案要分类建立,集中摆放。
  (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如出入库管理制度、化肥及农药使用制度、仓储管理制度、档案及文件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等,且实行制度上墙。每项制度的实施,要有详细的记录,用图片等资料反映。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的资质、证书及原始记录需提供复印件。

  三、省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局确认,并由省局颁发“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示范基地”牌匾及证明文件。

  四、各地、各申报单位对考核验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局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黄山东路202号,联系人:张毅,刘燕,联系电话:0551-3669425,0551-3663920。

  请各市、县局接本通知后,及时将通知精神转告辖区内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并积极组织申请考核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1、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申请表

  2、安徽省中药材优质种子种苗示范基地申请表

  3、安徽省“绿色加道地”中药材品牌示范基地申请表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