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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房山区“2004~2006年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任满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5-1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5-13

颁发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北京市房山区“2004~2006年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任满换证工作的通知

2011年5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508号文及[2004]545号文的精神,为加强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简称“农村药师”)队伍建设,保证群众的用药安全,推进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和农村两网建设,开展北京市“2004~2006年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任满换证工作。本次换证工作应本着以“满足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的需要,满足县以下农村群众对药学服务的需求”为遴选原则;应进行必要的测评以保证换证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一、组织管理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负责本次换证的领导管理工作。北京医药行业协会负责本次换证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北京市宣武区第二职业学校配合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做好相关的培训和测评工作。

  二、培训对象
  房山辖区内已取得2004年、2005年、2006年北京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资质者。

  三、实施办法
  (一)换证申报
  1、申报条件
  (1)已取得2004年、2005年、2006年北京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资质者。
  (2)连续在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2、申报程序
  (1)登陆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网站→为您服务→培训园地下载《北京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换证申请表》,并认真填写。(网址:www.bppa.org.cn)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网站→通知栏内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s//fbyad6d45adabd284992a18fcd2fde80c057huk906bkc6p6n6cvu.fizh.ncu.cwkeji.cn:8080
  (2)咨询电话:89364502
  (3)上课时提交如下材料:
  ①原北京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旧证书);
  ②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换证申请表》两份;
  ③近期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蓝底);
  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 报名交费100元/人。
  (4)培训时间:2011年5月18日-19日,为期2天。
  (5月18日早8:30报到,9:00正式开始上课)
  培训地点:房山药监分局五楼会议室
  (二)换证考评
  1、考评方式
  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考察申报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任职能力。
  2、考评内容
  考核重点为(中)药学基础理论、OTC中成药和化学药品的合理应用及对药品管理政策法规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三)换发新证
  2004年、2005年、2006年任满的北京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换证申报,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医药行业协会换发新的任职证书。逾期未参加换证者,原证书作废。

  附件:(0329)农村药师换证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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