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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贵州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2-04-12

颁发部门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202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抢抓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围绕“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中医药工作,着力抓好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健全完善“三项机制”,扎实开展“三大活动”,深入实施“三个百千万”行动,大力推动中医药技术和产业创新,努力推进在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化”发展上取得新突破新进步。

一、全面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中医药工作的各方面,使全系统始终成为党领导的坚强阵地。强化党创新理论武装,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牵头单位:局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2.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和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牵头单位:局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3.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综合培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干部交流轮岗,统筹做好干部挂职选派,加强年轻干部递进式锻炼和实践磨炼。(牵头单位:局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4.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册亨县驻点帮扶、党建帮扶工作。指导帮助册亨县中医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局综合处、局医政处,黔西南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5.督促中医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推进“平安医院”“平安贵州”建设。(牵头单位:局综合处、局医政处、局科教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6.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中医药监督执法进一步规范化,组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案例评析及典型案例推选;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技能实训。制定“八五”普法实施计划,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开展全省中医药系统法治培训,推动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局法监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7.开展中医药大调研、大练兵大比武和“作风过硬不过夜、健康护航勇担当”作风大整治活动。(牵头单位:局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二、整体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8.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医药工作,落实好中西医协同疫情防控救治机制,积极主动参与疫情处置,确保中医药早参与、全程参与、深度参与。(牵头单位:局医政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9.奋力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积极争创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牵头单位:局医政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10.努力提升中医药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支持6个中医院康复科、“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和3个少数民族医院制剂能力提升。建设2个经典病房。制定推广至少5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10个经验方和特色诊疗技术方案和5个中医、中西医与妇幼健康服务结合应用的适宜技术方案。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制定推广一批少数民族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牵头单位:局医政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11.着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示范中医馆”建设活动,新增30个“示范中医馆”。示范中医馆诊疗服务量占所在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总量的30%以上。加强“一老一小”中医药特色服务工作。力争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77%。(牵头单位:局医政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

12.极力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积极争创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不低于100项,加强国家立项课题实施情况的督导。新建省级重点学科10个。制定出台重点学科管理办法,完善指标体系,规范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牵头单位:局科教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13.合力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优化省级中医药评审专家库。深化“黔医人才计划”的脊梁、育林两个子计划,完成“广东班”、启动“山东班”培训。做好中医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中医助理全科医生、中医馆骨干人才等培训工作。做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贵州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国家第五批中医临床优才培训。推进省级“西学中”人才培养工作。(牵头单位:局科教处,局综合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

14.大力开展“中医药双百千万行动”。在全省遴选并建设100个左右中医优势专科(中医重点专科)、创建100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遴选1000名左右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千名医师讲中医”;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进万家”活动,发放不少于1万个中医药家庭工具包,培训不少于1万户家庭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牵头单位:局医政处、局科教处、局综合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三、持续深化改革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15.持续深化中医“三医联动”改革,引导中医医院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抓好3个市(州)和4个县(区)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推动黔东南州争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市。继续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市县政府高质量考核内容。启动制定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指数评价体系工作。(牵头单位:局医政处、局综合处、局规财处、局法监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16.深入开展群众就医排长队专项整治,推进半年内做到进门和出门分别“最多只排一次队”,通过一年左右努力逐步实现不排长队。持续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牵头责任单位:局医政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17.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依托现有全国名老中医,建设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室工作站10个。建立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储备库,重点培育一批省级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中医药临床优秀人才。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师承制度,培养一批坚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信念、坚持扎根基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师带徒”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开展少数民族地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试点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岗位设置试点。支持中药炮制技术人才保护发展,认定一批德艺双馨的中药(炮制)师。(牵头单位:局科教处、局医政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18.强化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目标任务和中医药条例要求,把推进“新国发2号”“国办发3号”“21号文”和“条例”落实的过程,汇聚成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牵头单位:局综合处、局法监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四、积极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9.支持3家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引导道地药材良种选育并示范推广;实施中药材产业“百千万”计划,持续推进“定制药园”建设,力争“定制药园”达到100个左右,加快中药材电商交易平台入驻企业达1000家,黔产道地药材品种规范化建设面积扩大到40万亩以上(含林下种植)。(牵头单位:局规财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20.推动“中医药+旅游”融合创新,创建10个贵州省中医药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推出五条以上中医药康养旅游线路;支持黔东南州创建国家中医药旅游示范区。筹备成立武陵山中医药发展联盟。(牵头单位:局规财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21.成立贵州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民族药材质量控制、种子种苗、民族药资源保护等技术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局规财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22.持续健全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信息统计制度,摸清省内优势中药材品种、大品种资源分布情况,掌握全省中医药产业综合发展情况。(牵头单位:局规财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23.推动“贵州良药”品牌建设。做亮、做特、做优“黔药”品牌,打造好山好水制好药的贵州医药品牌形象。开展“贵州良药”品牌建设,制定《贵州良药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局规财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

24.推进中医药古籍文献的调查、保护和研究,完成不少于200册的古籍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局科教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25.创建2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争创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继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6+N宣传活动,对省级示范中医馆、“定制药园”等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持续做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牵头单位:局综合处;责任单位: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26.推进中医药融入“一带一路”,充分借助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应需开展中医医疗对外援助,实现贵州中医“走出去”零的突破。推进黔药与RCEP国家的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建设中国—东盟中医药产业合作(贵阳)中心。视疫情防控情况积极筹办世界中医药联合会2022年夏季峰会、中国中医科学院领军人才培训班。(牵头单位:局规财处、局科教处;责任单位:局综合处,贵州医科大学,贵阳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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