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食药安办制定的本县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崇府办发[2016]12号
2016年4月1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食药安办制定的《崇明县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崇明县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
根据市食安委《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沪食安委[2015]3号)的文件精神,为保障本县群众饮食安全,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满意度,决定在全县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县为目标,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促进社会协同共治。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和社会参与,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
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广泛宣传和发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创建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坚持创建工作与落实“四有两责”相结合,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按照“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责任)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夯实监管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创新、综合施策,积极探索符合县情、富有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三)坚持“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大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风险,主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对食品安全状况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使创建过程成为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好转的过程。
二、创建工作标准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建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
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本县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
三、实施步骤
本县创建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1月)
主要任务是明确创建方案和工作标准,大力宣传发动。
1.认真对照创建工作标准,结合本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本方案;
2.加强宣传,统一部署本县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6年1月-2016年9月)
主要任务是积极开展、稳妥推进创建工作,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
1.印发本方案,并抄送市食药安办;
2.对照具体工作标准和任务分解表,逐条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创建合力;
3.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于2016年4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报市食药安办;
4.2016年9月,县食药安办对照本方案及具体工作标准和任务分解表,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将创建工作自评报告、自评表报市食安办。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底-12月)
主要任务是迎接市食药安办及第三方评议组的审评和复核。
1.2016年11月底前,结合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工作,对照创建工作标准,迎接市食药安办及第三方评议组到的审评和复核;
2.2016年12月上旬市食药安办将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候选名单上网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12月底前,命名公布上海市食品安全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总结相关乡镇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此次创建工作。县政府对创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办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兼顾,将创建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工作总体安排和推进计划,制定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投入创建工作,并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狠抓工作落实。
(三)深入宣传总结
各单位要结合地区特点、部门实际、行业现状,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重点任务、创建标准等, 凝聚社会共识, 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分阶段及时回顾创建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成绩,提炼有益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
(四)践行“三严三实”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工作方向与市民群众的期待一致,工作措施要更加贴近基层和群众的需求。创建工作不搞“花架子”,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和扰民做法,确保不偏离主题、不搁置问题、不冲淡氛围。
崇明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