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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12

发文字号

闽食药监财函[2014]41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9-12

颁发部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

闽食药监财函[2014]419号

2014年9月12日

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

  食药监财[2014]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和加强全系统执法装备建设,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基本需要,总局制定了《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装备配备的主要原则
  (一)满足基本监管需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关于实施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按照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药品日常监管以及应急处置基本需要的原则确定装备配备种类和数量。
  (二)分级分类配置。按省、地(市)、县、乡(镇)四级机构分别进行配置,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可参照省级进行配备。根据装备用途,分为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4类装备。根据装备特点和使用频率,按每个机构、每个小组或每个人为单位进行配置。
  (三)注重向基层倾斜。考虑乡(镇)设立派出机构的实际情况,《标准》突出了乡(镇)机构的执法装备,重点配备执法交通、取证、快检等装备,提高基层一线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共享使用。对食品、药品监督执法能够共享的装备以及日常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够共享的装备不分别列出,提高装备使用效率。如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等。

  二、装备配备的主要内容
  《标准》所列装备分为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4类装备,共77种。
  (一)基本装备类。主要用于开展监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工具,包括执法专用车辆、药品快速检验车、食品快速检测车等执法交通工具,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业务工作所需设备,以及对讲机、食品药品稽查移动执法工具、执法箱包等便携式装备等。
  (二)取证工具类。主要用于执法取证工作,包括抽样工具包、便携式冷藏箱、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暗访取证设备、电视(广播)广告自动监测及回放系统等。
  (三)快速检测类。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和筛查,包括超声波清洗机、样品粉碎机、微型离心机、便携式水浴锅等前处置设备,药品快速检验箱、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余氯测量仪、吊白块检测仪等快检筛查设备,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盒、试剂、试纸等试剂耗材类装备。
  (四)部分特殊应急类。除日常执法与应急工作共用装备外,对部分特殊应急装备进行了单列,如个人携行装备等。

  三、有关要求
  (一)标准所列装备是满足监管需要的基本和通用装备。各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当根据轻重缓急集中招标采购执法装备,优先配备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提升监管能力。
  (二)鼓励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共享平台,获取执法、快检等数据,统一开发使用具有集成功能的执法装备和快检产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三)考虑科技进步和产品发展,鼓励使用具备本标准所列相应功能的新技术、新产品,切实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四)各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按照总局《关于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标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2014]78号)要求,统一执法装备标识。同时,要加强装备管理,规范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装备要及时进行更新。

  附件: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

  类别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省级   地市级   县级   乡镇(街道)派出机构
  基本装备类   1   执法专用车辆   辆   每个小组1辆
  2   药品快速检验车(含车载装备)   辆   1   1   1  
  3   食品快速检测车(含车载装备)   辆   1   1   1  
  4   抽样专用车   辆   1   1   1  
  5   计算机   台   每人1台
  6   打印机   台   每人1台
  7   传真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8   复印机   台   4   3   2   1
  9   投影仪   台   2   2   1   1
  10   电视机   台   3   2   1   1
  11   扫描仪   台   4   2   1   1
  12   冰箱(冰柜)   个   2   1   1   1
  13   笔记本电脑   台   每人1台
  14   便携式打印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15   便携式小型复印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16   便携式快速扫描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17   对讲机   台   每人1台
  18   食品药品稽查移动执法工具(手机、PAD等)   个   每人1个
  19   条码识别仪器(电子监管码识别终端)   台   每人1个
  20   执法箱   个   每个小组1个
  基本装备类   21   执法包   个   每人1个
  22   12331投诉举报电话接听专用设备   套   1  
  取证工具类   23   抽样工具包(手电筒、剪刀、镊子、放大镜等)   套   每个小组1套
  24   便携式冷藏箱   个   每个小组1台
  25   无菌采样袋、采样袋、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一次性工作服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并及时补充
  26   电视(广播)广告自动监测系统   套   1   1   1  
  27   暗访取证设备(无线手机取证仪或其他)   套   每个小组1套
  28   照相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29   摄像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30   录音笔   个   每人1个
  31   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   套   每人1套
  32   中心温度计   支   每个小组1支
  33   (连续)环境温湿度测量仪(温控记录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4   红外测温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5   温湿度计   个   每个小组1台
  36   紫外照度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7   紫外线辐射照度计   台   每个小组1台
  38   照度计   台   每个小组1台
  39   (红外线)测距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快检装备类   40   超声波清洗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41   样品粉碎机(便携式)   台   每个小组1台
  42   微型离心机(手掌型)   台   每个小组1台
  快检装备类   43   电子天平   台   每个小组1台
  44   便携式水浴锅   台   每个小组1台
  45   加热板   台   每个小组1台
  46   移液器   支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47   激光尘埃计数器   台   每个小组1台
  48   微差压计   台   每个小组1台
  49   双通道计时定时器   台   每个小组1台
  50   电导率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51   酸度仪   支   每个小组1支
  52   药品快速检验箱   套   每个小组1套
  53   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   套   每个小组1套
  54   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箱   套   每个小组1套
  55   微生物-致病菌检测箱   套   每个小组1套
  56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57   畜肉或水产品变质检测设备   台   每个小组1台
  58   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59   甲醛快速测定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60   水质净度检测设备   台   每个小组1台
  61   水质速测箱   台   每个小组1台
  62   ATP测量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63   食用油品质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64   余氯测量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快检装备类   65   亚硝酸盐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66   亚硫酸盐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67   吊白块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68   甲醇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69   抗生素残留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70   现场快速检测盒、检测卡、试剂、试纸类(酸价、过氧化值、碘含量、有效氯和余氯、有机磷农药、亚硝酸盐、亚硫酸盐、甲醛、过氧化氢、吊白块、苏丹红、瘦肉精、砷、汞、大肠菌群、加拉非类、那非类、西布曲明、酚酞、双胍类、噻唑烷酮类等)   套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并及时补充
  应急专用类   71   便携式卫星电话   台   1   1   1  
  72   移动存储器   个   每人1个
  73   无线上网卡   个   每台笔记本1个
  74   车载电源转换器   台   每辆执法专用车或快速检测车1个
  75   手持扩音器   台   2   2   2   2
  76   个人携行装备(救生用品、专业防护用品、户外用品等)   套   每人1套
  77   应急保障装备(应急帐篷、冷暖风机、防水配电盘、防水接线板、电灯、汽油桶、净水装置、便携炊具、电热水壶、警示标志等)   套   每个小组1套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4年8月21日

  备注:
  1.以上装备均适用于食品药品执法及应急处置工作;
  2.每个小组按2―3人计算;
  3.高原、山区、沙漠等特殊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越野执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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