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18

发文字号

渝卫医[2013]16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2-18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渝卫医[2013]168号

2013年12月18日

各区县卫生局(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级各医疗机构:

  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关于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经重庆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报经原重庆市卫生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市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各类别各级别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二、成绩发布
  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市医院管理学会发布,并于12月26日前报我委医政处备案。

  三、不合格人员处理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任何一项不合格,定期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对于本次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处罚,并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及聘用专业技术职务。

  四、补考时间
  本次考核缓考、补考时间为2014年5月,由市医院管理学会组织。补考后仍不合格者,给予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处理。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