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监督检查准备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28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安[2013]1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28

颁发部门

省卫生厅办公室、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监督检查准备会议的通知

食药监办安[2013]11号

2013年1月28日

  合肥、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为加强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制备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医疗需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监督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安[2012]146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将联合对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月30日在合肥召开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监督检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传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文件精神,布置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监督检查工作。

  (二)会议时间:2013年1月30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三楼会议室(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

  (四)会议参加人员:合肥、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科室负责人,合肥、芜湖市卫生局分管科室负责人,医疗机构机构分管负责人、PET-CT室主任和直接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

  (五)请合肥、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准时参会。

  附件:医疗机构名单

  省立医院 
  安医大第一附属医院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