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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升学校卫生水平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01

发文字号

渝教体卫艺发[2016]1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4-01

颁发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升学校卫生水平的通知

渝教体卫艺发[2016]18号

2016年4月1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日益加强,学校卫生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对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维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区县和学校对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缺乏精细管理,少数学校卫生状况较差,突出表现在校园环境脏乱,“四害”控制不力;教学功能室灰尘较多,物品摆放不整洁;学生宿舍物品杂乱,保洁不好;学校厕所污垢多,异味重;食堂卫生标准执行不严,卫生要求落实不到位。这些都严重地影响到中小学幼儿园的形象,对师生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性
  中小学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和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儿童、青少年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生活,也关系国民的整体健康素质。加强中小学卫生管理,对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中小学卫生工作要求、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小学环境卫生管理也是学校卫生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学校必须抓好的日常工作,更是学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内在要求,直接关乎学校形象、师生身体健康和育人质量。为此,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提高学校卫生水平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学校环境卫生抓细、抓实、抓好,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行动
  按照问题导向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市学校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治乱、灭害、除尘、去垢、严标”为重点的“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行动”(以下简称“保洁行动”),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管理水平,打造绿色生态卫生校园。
  通过开展“保洁行动”,努力实现六个目标:着力整治校园“乱贴、乱放、乱丢、乱涂”问题,确保学校环境卫生达标;着力整治校园“四害”问题,确保学校“四害”控制达标;着力整治教学功能室灰尘较多、物品不整洁的问题,确保教学功能室卫生达标;着力整治学生宿舍物品杂乱、卫生较差的问题,确保学生宿舍卫生达标;着力整治学校厕所污垢和异味问题,确保学校厕所卫生达标;着力整治学校食堂卫生标准执行不严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卫生达标。为此,市教委制订包括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功能用房卫生、学生宿舍卫生、学校厕所卫生、学校食堂卫生为主要内容的“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卫生基本要求(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按照“全面覆盖、典型引路、深入推进、形成常态”的总体思路,在全面开展“保洁行动”的同时,市教委确定黔江区、涪陵区、沙坪坝区、璧山区、忠县为重点实施区县,整体推进“保洁行动”的实施。各重点实施区县要强化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整体提升区域性校园卫生管理水平。

  三、积极创建校园环境卫生示范学校
  在全面开展“保洁行动”基础上,按照“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原则,制定“卫生示范学校”标准,从今年开始,实施“重庆市中小学卫生示范学校”(以下简称“卫生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拟在3年内评选市级 “卫生示范学校”  500所、区县级2000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创建“卫生示范学校”和“卫生文明城市”结合起来,按照《重庆市中小学卫生示范学校标准》和工作要求,统筹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所辖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创建“卫生示范学校”,让校园真正成为师生健康生活、愉悦工作的场所。市教委按照学校申报、区县初评、市级评审认定的程序,每年开展市级“卫生示范校园”评审认定工作。

  四、明确责任强化学校环境卫生管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的行政主管责任。区县教委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县学校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承担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校(园)长是落实学校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分管校长、德育主任、后勤主任等是学校卫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的组织实施。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以落实学校卫生“基本要求”为出发点,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行动”和创建“卫生示范学校(园)”为抓手,切实把学校卫生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强化学校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工程,全面夯实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基础条件;要加强学生文明素养和卫生行为习惯的教育,培养学生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亲近自然的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把学校卫生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五、切实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监督考核
  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学校环境卫生的专项督导,随机抽取区县和学校开展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推动“校园保洁”行动取得实效。
  各区县责任督学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责任,保障学校环境卫生基本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校园保洁”行动取得实效。
  市教委组建中小学幼儿园环境卫生巡查暗访组,随访学校环境卫生保洁情况,发现问题,实时曝光,及时处理。
  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建立中小学环境卫生脏乱差曝光平台,实时对学校卫生脏乱差现象曝光。市教委将在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门户网站设立“中小学环境卫生保洁行动”专栏,建立学校环境卫生脏乱差曝光平台。
  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学校卫生管理纳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认定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管理纳入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校(园)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绩效挂钩。
  建立学校卫生管理惩戒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因卫生脏乱差被曝光的学校开展挂牌整治,督促限期整改;对学校卫生管理不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校(园)长,要实施约谈问责。市教委对发生重大卫生事故的区县教委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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