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0年1月13日至15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所人工心脏瓣膜等260个无源医疗器械、106个有源医疗器械、589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和项目(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