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2012年10月25日
厦门、漳州、三明、龙岩市卫生局, 省立医院, 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规范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根据《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下达201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6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810号)和《卫生部脑防委办公室关于组织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的通知》(卫脑防委函[2012]50号)的要求,我厅制订了《2012年福建省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其中经费预算由省财政厅与省卫生厅另文下达)。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管理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如期完成项目任务,对下达的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
联系人:陈伟钦,电话:0591-87839801。
2012年福建省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规范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根据《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下达201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6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810号)和《卫生部脑防委办公室关于组织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的通知》(卫脑防委函[2012]50号),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新技术推广项目,建立较完整的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推广体系,培养脑卒中筛查与防治专业化、高水平的医务人员队伍,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及基层社区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技术水平的提高,降低我国脑卒中的发病率及死亡率。
二、承担培训项目的医院及培训对象
(一)承担2012年福建省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推广项目”)的医院为福建省内8家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即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漳州市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和龙岩市第一医院。
(二)培训对象
1. 承担新技术推广项目基地医院中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各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
2. 承担新技术推广项目基地医院内部及其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中有一定技术操作临床经验的相关专业医护人员;
3. 脑卒中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所涉及相关专业包括: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外科、血管外科、神经介入、超声、麻醉、影像、检验、康复、健康体检、急诊等。
三、培训任务及内容
(一)新技术推广项目培训任务
1.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技术培训基地”负责对8家承担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基地医院的技术骨干进行培训;
2. 8家承担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基地医院相关专业的专家、技术骨干负责对本医院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 8家承担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基地医院相关专业的专家、技术骨干负责对建立的基层脑卒中防治协作网络医疗机构中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4. 通过“好医生”网站对8家承担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基地医院内部医护人员及其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网络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人数
培训内容为《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指导规范》、《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大纲》和《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教材》。具体培训项目包括:脑卒中及高危因素的内科诊治技术、颅内外血管超声诊断技术、脑卒中康复治疗技术、脑血管影像诊断技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技术及其麻醉技术、颈动脉支架植入技术、脑卒中患者护理技术和脑卒中防治新技术网络培训。
1. 脑卒中及其高危人群的内科诊断治疗、规范用药及检验技术。培训对象包括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等专业的医师。8家基地医院共培训280人,每家基地医院承担的培训任务为35人:
(1)基地医院中上述专业技术骨干5人,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内科诊治技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2)基地医院内部及其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医师共30人,由各基地医院负责对其培训。
2. 颅内外血管超声诊断技术。培训对象包括经颅彩色多普勒医师、颈部血管超声医师。8家基地医院共培训80人,其中,每家基地医院承担的培训任务为10人:
(1)基地医院颅内外血管超声专业技术骨干3人,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超声技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2)基地医院内部及其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中颅内外血管超声医师共7人,由基地医院负责对其培训。
3. 脑卒中康复治疗技术。培训对象包括康复师和康复治疗师。8家基地医院共培训40人。其中,每家基地医院的培训任务为5人:
(1)基地医院中康复专业技术骨干(包括康复师和康复治疗师)2人,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康复治疗技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2)基地医院内部及其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中的康复师或治疗师共3人,由基地医院负责培训。
4. 脑血管病影像诊断技术。培训对象为影像专业技术骨干。8家医院共培训48人。每家基地医院的培训任务为6人:
(1)6人均为基地医院影像医师,其中3人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影像诊断技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2)基地医院影像技术骨干须面向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开展影像专业的宣教及培训工作。
5. 颈动脉内膜剥脱术及其麻醉技术。培训对象为神经外科或血管外科的麻醉师和手术者,8家医院共培训32人。每家基地医院的培训任务为4人:
(1)4人均为基地医院中神经外科或血管外科技术骨干,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颈动脉内膜剥脱技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2)基地医院须面向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开展颈动脉内膜剥脱技术相关内容的宣教及培训工作。
6. 颈动脉支架植入技术。培训对象为每家基地医院中能够开展颈动脉支架植入技术的医师,8家基地医院共培训24人。每家基地医院的培训任务为3人:
(1)3人均为基地医院中能够开展颈动脉支架植入技术的技术骨干,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颈动脉支架植入技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2)基地医院须面向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开展颈动脉支架技术的宣教和培训工作。
7. 脑卒中患者护理技术。培训对象为基地医院内部及其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中的护理人员,8家医院共培训80人,由基地医院护理专业技术骨干负责本医院及其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中10位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8. 脑卒中防治新技术网络培训。培训对象为8家基地医院及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医护人员。培训总任务为800人。每家基地医院及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参加培训的医护人员为100人。
以上培训内容中各基地医院专业技术骨干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超声技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的具体报名及培训事项由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培训要求
(一)承担新技术推广项目基地医院按照《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大纲》对培训对象的资质要求,选派人员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技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二)承担新技术推广项目基地医院对本院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指导规范》、《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大纲》和《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教材》。
(三)承担新技术推广项目基地医院按照《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指导规范》、《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大纲》和《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教材》对建立的基层区域内协作网络医院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数量、质量和效果作为对基地医院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网络培训学习流程为(具体开通时间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各基地医院):
1. 访问网站: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
www.haoyisheng.com登陆“好医生”网站,点击“脑卒中防控专项培训”。
2. 登录:
已在“好医生”注册的学员,直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未注册的学员需先进行注册。
3. 学习
首次网上学习时需按系统提示输入“脑卒中新技术专项培训”学习卡号和密码。点击课程名称即可开始学习,学习内容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学习卡号由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期发放到8家基地医院。
4. 考试
完成每课学习后,点击“考试”按钮,课程考试通过后视为课程学习结束,即可开始下一课程的学习。
5. 培训结束
网上培训须达到30课时并通过考试,系统会给出提示:您已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可获得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新技术网络培训证书。
五、培训形式与时间
(一)培训采取理论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理论培训采取短期、集中授课方式,可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如讲课、案例分析等。临床实践培训为在上级导师指导下,参与相关专业科室临床实践,直至能够独立完成实际操作。
(二)“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时间为2012年10月-2013年3月。
六、经费管理
(一)项目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师授课、培训教材资料、教学耗材等方面的支出,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医院要合理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不得超范围支出。
承担项目基地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至少按照1:1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主要用于参加培训学员的交通、食宿、材料、场地等。
(二)项目承担医院要定期向省级和设区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项目完成后,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项目财务等情况进行审计。审核时发现的不合理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已报账费用,应予以扣回。
(四)项目培训经费由省财政厅、卫生厅另文下达。
七、监督与评估
(一)省和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项目的组织、进度、实施过程、效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
(二)项目结束后,项目承担医院应当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执行过程、项目成效、存在问题和资金使用等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我厅,设区市卫生局同时将督查情况报我厅。
附表1: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一、颅内外血管超声诊断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
北京宣武医院 |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 |
天津环湖医院 |
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二、颈动脉支架植入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
北京宣武医院 |
北京天坛医院 |
天津环湖医院 |
第二炮兵总医院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三、 脑血管病影像诊断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
北京天坛医院 |
北京宣武医院 |
天津环湖医院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四、颈动脉内膜剥脱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
北京宣武医院 |
北京安贞医院 |
大连市中心医院 |
聊城市人民医院附属脑科医院 |
五、脑卒中及其高危因素内科诊治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
北京天坛医院 |
北京宣武医院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天津环湖医院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六、 脑卒中康复治疗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
北京宣武医院 |
北京博爱医院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附表2:2012年福建省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工作任务表
项目承担医院 | 脑卒中及高危因素内科诊治及检验技术 | 颈部血管超声筛查技术 | 脑卒中康复治疗技术 | 脑血管病影像诊断技术 | 颈动脉内膜剥脱技术及其麻醉技术 | 颈动脉狭窄支架成形技术规范 | 脑卒中护理技术 | 脑卒中防治新技术网络培训 |
培训基地培训 | 基地医院培训 | 培训基地培训 | 基地医院培训 | 培训基地培训 | 基地医院培训 | 培训基地培训 | 基地医院培训 | 培训基地培训 | 培训基地培训 | 基地医院培训 |
福建省立医 | 5 | 30 | 3, | 7 | 2 | 3 | 3 | 3 | 4 | 3 | 10 | 100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5 | 30 | 3 | 7 | 2 | 3 | 3 | 3 | 4 | 3 | 10 | 100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5 | 30 | 3 | 7 | 2 | 3 | 3 | 3 | 4 | 3 | 10 | 100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5 | 30 | 3 | 7 | 2 | 3 | 3 | 3 | 4 | 3 | 10 | 100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5 | 30 | 3 | 7 | 2 | 3 | 3 | 3 | 4 | 3 | 10 | 100 |
漳州市医院 | 5 | 30 | 3 | 7 | 2 | 3 | 3 | 3 | 4 | 3 | 10 | 100 |
三明市第一医院 | 5 | 30 | 3 | 7 | 2 | 3 | 3 | 3 | 4 | 3 | 10 | 100 |
龙岩市第一医院 | 5 | 30 | 3 | 7 | 2 | 3 | 3 | 3 | 4 | 3 | 10 | 100 |
总计 | 280 | 80 | 40 | 48 | 32 | 24 | 80 | 800 |
备注:培训基地培训指项目承担医院选派人员前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内科诊治技术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医院培训指项目承担医院对本院及其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