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辽宁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通知
辽食药监市发[2007]126号
2007年8月22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以下简称“两网”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系统工程,是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的重要措施。三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保障农民用药安全和维护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督网运行机制,全面建立起覆盖我省县、乡、村的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在全省农村纳入“两网”的997个乡(镇)和11381个行政村中,我省农村药品监督网已经覆盖了全省农村100%行政村,全省共聘任社会监督员534人、药品协管员1774人、药品信息员12194人,这支队伍在药品打假、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开展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中已经初步发挥了作用。各地普遍实行了三级药品监督网络的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并采取一定措施保证药品监督网络“上传下达”的渠道畅通。
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中,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药品配送模式,目前供应网覆盖了全省农村100%的乡镇、98%的行政村。为了使广大农村供应网络真正能做到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各地对供应网络中药品配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并且积极开展了辖区内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档案建档工作,将企业的诚信活动与“两网”建设结合在一起,有效地规范了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从源头上净化了我省农村的药品市场。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地区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国家局总体部署,2006年以来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的建设工作,已经有凤城市、新宾县等多个县(市)局开展了“两网”建设示范县的建设工作,他们按照国家局“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严格比照示范县的条件,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为了全面推动我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经过各市局推荐,省局综合考评,省局评选凤城市、新宾县、昌图县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推荐凤城市为国家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
希望“两网”建设示范县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积极发挥先进地区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探索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运行模式。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借鉴学习“两网”建设示范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按照国家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条件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争取早日达到“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
为了使“两网”建设运转更加协调、作用更加明显,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今后的两网建设中要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建章立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运行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农村药品监督责任区,实施药品案件报告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深化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宣传“两网”建设的意义及取得的成绩,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努力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责任目标;充分利用、有效整合现有农村食品、药品网络建设资源,实现一网多用。
二、以规范药品使用质量为重点,促进“两网”建设与“新农合”有机结合。通过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等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确保药品质量;借鉴城镇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做法,协调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定点药店,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三、建立激励和考评制度,使“两网”建设工作真正发挥实效。通过组织开展“两网”建设现场会,深化、推广示范县的先进经验,以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建立“两网”建设评价工作制度,对“两网”建设实效进行检查和考评,调动各地的积极性,推动“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紧紧围绕保障农村药品供应、保证农民用药安全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两项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使“两网”建设覆盖农村的每一个行政村,使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廉价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