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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07

发文字号

苏食药监安[2009]19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07

颁发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全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苏食药监安[2009]197号

2009年9月7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认证审评中心:

  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过程,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和运作能力,配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核认定工作,现定于2009年10月24日~26日在南京举办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局和省局认证审评中心负责药物研究监管工作人员1~2名;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和临床研究人员、伦理委员会成员、制药企业/研究所临床试验监察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现场检查要点;
  (二)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与药物试验知情同意;
  (三)药物临床试验各I-III期试验方案设计;
  (四)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规范化操作;
  (五)I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与生物等效性试验设计与实施;
  (六)监察员实用技能;
  (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药物研究相关文件建立与文档资料管理;
  (八)药物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撰写;
  (九)药物临床研究中临床实验室的全面质量管理;
  (十)药物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三、时间、地点
  请参训人员于2009年10月23日下午14:00~18:00到南京华江饭店(中山北路178号)报到,24日~26日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局参训人员食宿费用由省局支付,其他人员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凡参加培训班全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颁发《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证书》。

  请各机构于2009年10月11日前将培训回执报所在地市局,各市局于10月14日前将汇总表发至qiansw@jsfda.gov.cn。联系人:解理勤;电话:025~83273699,8327370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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