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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务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06

发文字号

呼发改经贸字[2016]63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呼和浩特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2-06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盐务管理局

正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务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发改经贸字[2016]638号

2016年12月6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呼和浩特市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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