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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医院获得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05

发文字号

浙人社发[2009]16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05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内容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医院获得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169号

2009年11月5日

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方便离休人员就医,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附件:通过浙江省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的名单

  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上塘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浙江医院分院
  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
  浙江绿城医院
  杭州万事利医院
  杭州桐君堂中医门诊部
  杭州九三中医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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