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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22-12-0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征求意见稿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药典委员会

正文内容

    我委拟增订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增订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草案公示(第二次,原名称: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琰,赵雄

    电话:010-67079595

    电子邮箱:caoyan@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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