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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考核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16

发文字号

苏卫应急[2017]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3-16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考核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卫应急[2017]3号

2017年3月16日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日常管理和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实战能力和水平,根据《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国卫办应急发[2015]54号)、《江苏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苏卫应急[2012]17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苏卫应急[2013]18号)及《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日常管理的通知》(苏卫应急[2015]9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考核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委将根据此评估标准,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的形式,对省级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请各省级基地单位严格对照评估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终工作总结及自查结果上报我委。市、县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考核评估可参照此标准执行,或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应急办联系。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应急办 陈英 电话:025-83620923,电子邮箱:yjb@jswj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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