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加强农业标准化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赣质技监局发[2007]15号)
各设区市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将《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加强农业标准化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
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加强农业标准化和
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更地把好总书记提出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江西省质监局就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化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 1.加快制定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结合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和当地农业产业结构,探索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重点加大特色农业、优势农业、外向型农业的标准化工作力度。
2.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步伐。各级质监部门要联合农业、水利、商务、卫生、林业、粮食、烟草、供销等部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以支撑与服务农业的相关标准为补充,着力提高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的技术水平,加大重要标准的实施力度,把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
3.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好现有国家级示范区和省级示范区项目,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要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推广“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标准+农户”等示范区的建设模式。到“十一五”末,示范区由“十五”期间平均每个县1个增加到每个县5个左右,扩大示范面积和示范领域,实现主要农产品主产区基本实施标准化生产。
4.积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重点抓好产地环境、农田灌溉水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安全控制和合理使用准则、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诊治等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延长农业的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增值,增强示范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抓好精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深加工高附加值农副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培育一批品质好、规模大、效益高的品牌农产品,突出保护好我省具有地域特色、质量特色以及传统工艺特色的农产品,形成“精品项目”,发挥示范区的品牌优势,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
二、继续做好食品标准化工作。 1.加强我省食品标准的日常管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按照
《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要求,凡我省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三年均需复审。特别是针对食品这种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更新速度较快的特点,尤其要做好食品标准的复审工作,确保其时效性和科学合理性。
2.加强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企业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标准发布前,应由熟悉本行业标准化和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把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关,针对食品标准中严重缺项的,指标过于低下的,要责成企业补充提高;凡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性标准要求相抵触或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备案;食品企业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相应推荐性上级标准。各级质监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不断提高我省食品企业标准整体水平。
3.加强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研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目前,我国的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较低、标龄较长,特别是农产品和食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检测方法标准还太少,满足不了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要充分发挥我省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依靠科技创新,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促进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研究,逐步形成农业和食品安全科学研究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国家标准委对涉及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项目列为重点、优先立项、给予支持。各地要鼓励当地企事业单位,选择好的项目向省局推荐,省局将积极争取国家标准委立项。
4.推行标准实施监督员制度,全面提高我省食品企业标准化人员的素质。食品作为我省的六大支柱之一,在我省占有一席之地,但也存在企业规模小、人员素质低等情况。企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每天都有大量的法律、法规需要熟悉,有许多的专业知识需要掌握。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大当地食品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地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讲授食品标准化基本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和相关标准。全面提高食品企业标准化人员的素质,对合格人员颁发省局印制的标准实施监督员证,作为从事食品企业标准化管理的资质。
5.抓好食品标签标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食品标签标识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标签标识制度,不但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为消费者提供明确可靠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食品监督检验部门实施监督检验、履行执法职能的技术依据。各级质监部门要切实组织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要强化服务意识,指导和帮助食品生产企业设计和印制出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三、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工作。在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的基础上,继续配合商务、农业、税务等部门,进一步推进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善经营环境,改造经营设施,加强质量监测。切实抓好场地环境卫生、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等标准的实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的溯源制度,指导种养殖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标准的监管,规范初级农产品的分等分级,促进农产品贸易,实现优质优价,保障农民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四、全面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 1.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通过进一步重点强化集中整治,日常巡查,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措施,深化整顿效果,切实提高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构筑坚固的食品安全防线。
2.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建设,促进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继续落实以“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发挥好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采用多种形式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发现问题的能力,真正发挥好基层监管网络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区域监管的效果。
3.全力抓好小作坊监管,继续开展小企业小作坊集中整治,扩大整治覆盖面。按照“引导、规范、监管、便民”的指导思想和“全面监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各地的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和抓好亮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模式。整治项目的选择要将小企业小作坊集中性生产的地区、高风险品种、有一定知名度销售范围较大的传统食品、曾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地区或产品等作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好质监部门参谋部和主力军作用,积极帮助政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整治效果的宣传工作。发挥好部门优势,为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继续在去年确定的全省106个重点整治区域或产品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局和县局再选择1个整治项目,按照“依托政府、集中整治、蔬堵结合、规范发展”的解决思路,因地制宜的选择科学合理的整治方式引导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力争至今年底,全省累计完成8000家小作坊的整治规范任务。
4.加大非食品原料监控,继续开展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持“两打”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等16种群众日常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重点厂点和重点区域“两打”的排查和监控力度。一方面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料进厂的监督,严防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另一方面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跟踪监控力度,监督企业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的违法行为,并采取有力措施清除质量安全隐患。
5.夯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进度。今年要力争完成所有食品的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工作,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加大对26类食品中的大中型企业的发证力度,带动相关企业的申证。进一步完善审查和许可工作程序,简化环节,使工作流程更加科学。严格把关,严格审批,热情服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企业有偿咨询活动的工作纪律,设区市局在受理审查时要严格准入条件,统一准入标准,确保准入时限。加大无证查处的力度,坚决查处乳制品、饮料等高风险产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禁以罚代管,放任辖区内企业无证生产。
6.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管力度。重点解决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区域性、行业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加入非食品原料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备案管理制度,尽快完成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的备案管理,备案覆盖率要达100%;同时,在监督抽查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测。
五、切实做好以巡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各地质监部门要结合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特点制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根据食品的生产和消费季节科学合理地安排巡查、回访、定期检验、年度自查、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明确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根据普查建档掌握的情况,加大对A、B、C、D四类企业的分级监管力度。日常监管工作要以食品生产现场的巡查工作为重点,制定例行巡查制度,巡查的重点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高风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婴幼儿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对证照齐全的企业要巡查到位,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要增加频次重点巡查,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在巡查工作中的作用。巡查时要以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安全卫生条件保持状况等作为主要内容,巡查结果应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及时录入电子监管数据库中。通过提高日常监管工作的效能,确保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将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积极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完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操作手册》的编制,根据应急操作手册要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做到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高效。
七、努力创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制度。建立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采集系统,将全省11个设区市局和98个县级局的食品检测数据、11个系统内食品检验机构和行业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监测数据纳入预警信息采集系统。组织专家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为日常监管提供依据。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重点对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中无法覆盖的项目开展风险监控工作,有效地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
八、大力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已立项的23个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建设,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体系,提升对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