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批国家级教学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1-07

发文字号

沪卫科教[2010]00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1-07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批国家级教学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沪卫科教[2010]003号

2010年1月7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相关医疗机构: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确定,本市共有389个项目(其中:国家级申报项目349个、国家级备案项目31个、远程项目9个)为2010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项目通过继续医学教育网站cmegsb.cma.org.cn予以公布,作为管理部门核实本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依据。

  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在国家级项目举办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举办项目的活动日程、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项目使用的教材情况简介及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总结等通过继续医学教育网站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cmegsb.cma.org.cn)进行网上报告

  如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拟在2011年继续举办,必须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cmegsb.cma.org.cn)上申报备案,并将打印的《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等有关备案材料,于2010年底前报送我局科教处。

  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如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