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8年“蓝盾一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卫传[2008]16号
2008年3月6日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
《食品卫生法》、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二○○八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苏卫监督[2008]7号),定于今年3-4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的“蓝盾一号”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内的食堂,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的小食品店、小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二、行动目标
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解决与师生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采取曝光、处罚、取缔等措施,以进一步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净化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本次行动实现“四个必须”的工作目标,即对学校食堂、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无卫生许可证必须查处,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上手、上档、上墙”资料必须建立,学校食堂必须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必须查处,使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报告、管理和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行动内容
本次行动以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上手、上档、上墙”资料建立和执行情况、食品加工环境及加工过程卫生等为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重点对食物原料(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和索证验收、从业人员健康持证及个人卫生知识、加工环境、食堂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校内及学校周边小食品店卫生: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来源和索证、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害有毒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校内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卫生:检查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索证验收,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组织准备(3月15日前)。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自查整改(3月15日- 3月31日)。组织力量专项整治学校及其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摸清辖区内学校食堂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就餐人数,学校食堂、商店、小餐饮等食品加工经营状况;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行动,检查处理(4月1日-4月底前)。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推进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
第四阶段:通报信息,总结上报。整治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汇总信息,向社会通报行动成效、典型案例等,省卫生监督所负责本次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和信息汇总工作,请各市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本地区“蓝盾一号”行动工作情况及汇总表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监督所,省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高湘陵、董鹤群,联系电话:025-83620839,传真电话:025-83620799,电子信箱:
jdyc@jswj.cn。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本次行动既是一个专项整治活动,也是一次本底情况调查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并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协作,依据
《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2007年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卫生工作重点,巩固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取得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支持和配合,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本次行动中,统一的宣传标语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营造校园和谐环境”、“共同关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品卫生、责任重于泰山”、“保障师生健康、从学校食品安全开始”、“关注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供各地宣传时使用。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各地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做好检查工作,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四)建立健全长效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通过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的全面检查,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校园小商店、小餐饮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小食品店等的基础档案建设,督促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兑现社会承诺,当好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