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化学药物研究和评价药学问题(四)

发布日期

2006-07-0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CDE电子刊物

正文内容
1、如临床研究结束后需对处方工艺进行调整,应进一步进行哪些研究?
答:对于口服固体制剂,如果处方工艺调整变化不大,一般来说应进行新旧处方的体外研究,如溶出度、释放度研究等,在多种(一般至少为三种)条件下进行溶出/释放的对比研究,如新旧处方的溶出/释放行为均相当,则可不做其他进一步要求;如处方工艺调整变化较大,或者是缓控释制剂的一些关键调整(如骨架材料的调整)则除了体外研究,还应进行新旧处方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根据两处方是否生物等效来判断处方工艺调整的合理性。
对于注射制剂,如为均相体系,则一般处方工艺的调整基本上是为了提高产品的质量,此时应注意新旧处方的质量研究方面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如对新处方工艺产品的有关物质进行研究以确定有关物质种类和量的改变情况,如研究结果显示两者无明显差别或新处方工艺产品有一定的质量提高,安全性有保证,则可不做其他进一步要求;如研究结果显示新处方工艺产品质量偏低,则不能认可处方工艺的调整。如注射制剂为复杂体系,如脂质体等,考虑到新旧处方工艺产品在吸收、组织分布等方面都可能有所不同,就需进行两产品的药代对比研究,根据结果判断处方工艺调整是否合理。
对于局部应用制剂,如为局部应用局部起效制剂,则应提供相应体内外资料证实调整处方工艺没有造成疗效的降低,必要时可能需要进一步进行新处方工艺药品的临床试验;如为局部应用全身起效制剂,则应进行两产品的药代对比研究以判断处方工艺调整是否合理。
2、稳定性研究如果要增加新的考察项目,那么原有的稳定性研究资料如何对待?是否仅进行对新增考项目的考察?
答:由于需要,稳定性研究中可能要增加新的考察项目,以全面反映产品的稳定性。原有的稳定性研究资料仍然很有意义,反映了前一阶段产品的稳定性。在后续进行的稳定性考察中,不应仅进行新增项目的考察,而是应进行所有项目的考察,只有这样得到的结果才能全面反映产品的稳定性。
3、稳定性试验已进行了一年半,期间分析方法有所改变,那么稳定性试验是重做,还是继续用旧方法做?数据还具有可比性吗?
答:稳定性研究期间,如果分析方法有改变,则需要首先验证新方法的合理性,同时应对新旧两种方法的试验结果进行对比研究,以判断两种方法测定结果有何不同。然后可以决定采用新方法继续进行稳定性考察,由于已经有了两种方法的对比结果,因此前后得到的数据是具有可比性的。
4、化学合成药的每步反应产物是否都需进行必要的结构确证?这是必须的还是建议?最终产物进行结构确证时有对照品或标准图谱,而中间体一般没有,如对中间体进行结构确证,需做光谱分析中的哪些能说明问题?
答:在打通合成路线的阶段,为验证每步反应是否成功,研发人员需根据对每一步反应熟悉掌握的程度及文献资料的充足程度,对反应得到的中间体进行必要的结构确证。在此所说的“必要的结构确证”是指我们要根据该步反应的目的选择结构确证的方法,例如,某步反应是将原料中的羟基氧化成羰基,则在验证该反应是否成功时,只需做一个红外图谱,即可达到目的。这一结构确证的步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是必须的,但注册申报资料中没有明确要求报送,除非是为了辅助说明原料药的结构或其它原因。至于哪些分析能说明问题,已在昨天的讲座中做了详细的说明:需根据该中间体结构特征、文献资料等情况选择针对性强的分析方法。
5、请问多晶型药物对不同晶型的命名的依据是什么?有无这方面的依据?
答:国内外均无这方面的依据。之所以给不同的晶型命名,如α、β、γ等,主要是为了区分不同的晶型。如果是自己首先发现的晶型,可以自行选用方便的名称,但如果是文献中已有报道的晶型,其名称应与文献一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口服液160mL/瓶,三批中试规模样品(化学药)的批量要求有多大?
答:首先应明确中试放大的目的是为了将小试研究出来的处方与工艺平稳地过渡到工业化生产,以保证工业化生产的产品质量与小试、中试生产的质量一致。基于此目的,中试放大的设备(设计要求和操作原理)、流程应与工业化生产基本一致,能够反映工业化生产的实际情况,包括原材料的质量、过程控制及终产品的质量。其批量一般不得小于工业化生产规模的1/10。所以判断中试规模的关键不是看其批量是否达到某一个具体的数量,而是看该工艺能否全面反映工业化生产的实际情况。也就是说判断比较的基础是工业化生产,这与中试放大的目的是一致的。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