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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0-12

发文字号

苏中医政[2012]7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0-12

颁发部门

江苏省中医药局

正文内容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2]71号

2012年10月12日

  各有关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术,我局于2009年12月开展了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共遴选了50名指导老师和100名继承人,采用师承形式培养。现三年培养周期将满,为做好该项目的结业考核工作,根据《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09]4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毕磊

  联系电话:025-83620513

  电子邮箱:bil@j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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