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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9
沪卫医〔2022〕95号
其他
上海市
现行有效
2022-11-2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护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推进健康上海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护理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护理事业进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持续深化医改进程中,护理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护士队伍持续发展壮大。2020年底,本市注册护士总数10.31万人,较2015年增幅达36.74%。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24人,医护比提高到1:1.2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89%,护士队伍学历素质进一步提高。
通过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护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高,中医护理特色更加突出,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全市已实现住院病房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部分医疗机构已覆盖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部)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程,积极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护理服务模式得到创新发展,护理服务领域不断延伸拓展,覆盖医疗机构、社区和居家以及全人群。护士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更加多样化,在疾病预防、疫情防控、治疗、护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全面推进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进一步优化护士许可工作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更加便捷高效。医疗机构逐步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士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逐步实现护士同岗同薪同待遇,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以及人口老龄化相比,护理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护士队伍数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护理服务供给与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护理服务内涵领域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护理领域相关体制机制仍需健全完善等。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护理事业要紧紧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构建全面全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对护理服务特别是老年护理服务提出迫切需求,需要有效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落实传染病科学防控对医疗机构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方向,需要有效增加院感、重症以及传染病防控等护理人才的培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护理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护理领域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群众的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进一步从护理体系、服务、技术、管理、人才等多维度统筹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提高护理同质化水平。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护理事业创造了新条件,卫生健康领域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为推动护理服务模式创新,提高护理服务效率,推进护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与外延,提升护理管理水平,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护理工作服务于人民健康,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优质高效护理服务体系。
2.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护理服务模式,强化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推进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护理高质量发展。
3.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护理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补齐护理领域短板弱项,增加老年、重症、传染病以及康复等领域护理服务供给,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以医联体推动护联体的发展,提升护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护理服务能力的同质化水平,提升优质护理资源的可及性。
4.坚持改革创新发展。顺应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护理领域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护理工作特点,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着力推动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加大护理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破除制约护理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护理发展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护理事业发展达到以下目标:
全市注册护士总数达到12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护士队伍数量持续增加,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责任制整体护理有效落实,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和社会需求。护理内涵外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老年、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护理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专栏1 “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备注: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包括:老年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康复护理专业护士。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护理服务体系
1.优化护理资源布局。结合人口结构变化、疾病谱特点及群众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全生命周期的优质高效护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本市三级护理体系的资源协同作用,借助区域医疗中心、医联体等推动护联体建设,推进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建立三级、二级以及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对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
2.增加护理服务供给。鼓励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护理中心等,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支持护理站结合机构自身服务能力,提供以医疗护理服务为主的上门护理服务。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安宁疗护等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康复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继续推进护士区域注册,为二、三级医院或退休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提供政策支持。持续推进远程护理、“互联网+护理”服务,增加优质护理资源的供给。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3.持续增加护士数量。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重症、传染病、康复护理以及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数量。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医师数量、临床护理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等科学合理配备护士人力,满足临床护理服务需求。
4.加强护士培养培训。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健全本市护士“新入职护士-专业护士-专科护士”进阶培养培训体系,坚持立足岗位、分类施策,健全各阶段护士准入、培训、考核管理体系,推动护理专科门诊建设。结合群众护理需求和护理学科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传染病、重症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科学合理安排护士培训,减少重复性、负担性安排,缓解护士工学矛盾。
5.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要求,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医疗机构为护士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护士在职业环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6.调动护士积极性。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探索开展专科护士岗位管理。医疗机构在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统筹考虑医师、护士比例。健全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实施科学的护士评聘考核和绩效考核,强化临床导向,鼓励向临床一线护士和基层护士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三)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
7.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推进以专科护理为核心的护理能力提升,实现优质护理服务扩面提质。对标护理服务新业态,及时制定发布护理新业态服务标准,持续完善临床护理路径、护理技术等专业标准体系。切实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夯实护理质量,加强护理科普教育,强化护理人文关怀,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有效提升患者获得感。
8.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结合分级诊疗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新多元化的护理服务。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面,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上门护理等,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满足多层次、全生命周期护理服务需求。
9.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的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支持护理人员开展护理研究,促进护理成果转化,以学科建设带动护理人才培养和护理服务能力提升。通过各种教育培训途径,优化护士学历结构。开展本市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技术标准研究,构建基于循证基础和临床需求的护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切实提高机构之间护理同质化水平。
(四)补齐护理短板弱项
10.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根据辖区内老年人群的规模数量、疾病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机构和床位数量。增加从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护士的数量,推进、规范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机构增设“巡诊”等服务方式,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便捷、规范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日间护理服务和长期照护等。
11.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支持医疗机构依托医联体、区域性医疗中心,建立护理专科联盟、护联体等,通过下沉或输出管理、培训、技术等方式,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基层护士培养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服务能力。加快基层护士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护理人力配置,开展“一专多能”基层护士培训,充分发挥社区护理网底职能,提供“整合型”“一站式”护理服务,打造“家门口”综合护理服务平台。
12.加快发展安宁疗护护理服务。依托本市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不断完善服务内涵,健全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提供中西医结合、切实有效的护理服务。探索开展循证护理和叙事护理实践,建立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干预的实践规范。依托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开展针对性的“全科+安宁疗护”“一专多能”等安宁疗护护理专项培训。建立完善安宁疗护护理质控机制,定期开展质控,推动安宁疗护护理服务能力同质化发展。
(五)推进智慧护理建设
13.以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为契机,推动智慧护理建设,逐步搭建临床护理智慧决策系统、智能健康监测、智能随访管理、慢病延续性护理管理平台,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护理服务。不断提升临床护理效率为导向,探索建立集护理人力调配、培训、考核、质量改进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护理管理系统,实现护理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
(六)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14.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以中医外治中心或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心为平台,进一步促进中医护理技术与中医临床专科专病相结合,提升中医药整体疗效。以中医医联体为纽带,加大中医护理技术推广和科普宣传,促进优质中医护理资源向基层辐射,充分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治疗、慢病防治、康复促进、健康保健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探索中医护理专科门诊的建设与发展,促进中医护理技术联合运用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护理人才培养,鼓励综合医院特别是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护理人员接受中医护理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推进中西医护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提升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服务能力。
(七)加强护理交流与合作
15.加强长三角、省际、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之间以及医学院校之间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护理管理、制度政策、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护理技术等方面加大交流合作的力度。搭建国内、国际护理交流平台,借鉴先进护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本市护理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推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护理工作纳入各区全面推进健康上海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持续深化医改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部署,同步推动实施。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
(二)加强监测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完善各区“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方案,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定期监测评估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2023年,我委将对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适时对各区推动实施情况予以通报。
(三)及时总结推广
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因地制宜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勇于先行先试。在推动实施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分步推广实施,加强典型经验的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护理事业取得新成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式,做好“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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