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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04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4]11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4-04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浙卫发[2014]113号

2014年4月4日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2014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经专家评审已经确定,现予下达。

  本次计划包括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育和推广项目等。请各承担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我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定期将研究计划执行及进展情况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并保证配套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项目合同签订事宜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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