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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5-18

发文字号

苏卫办疾控[2007]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5-18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7]5号

2007年5月18日

各市卫生局、省精神卫生指导中心:

  为切实做好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卫办疾控发[2007]8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介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要结合“共沐七彩阳光,和谐从心开始”教育实践活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重点,积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结合“健康江苏社区行、校园行、乡村行”活动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请各地于年底前将本年度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报我厅疾病控制处。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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