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开展全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津商务服务[2009]25号
2009年7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9]280号)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早餐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连锁化发展,保障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卫生和价廉物美的早餐服务,为加快经济发展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全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现将《关于在我市开展全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在我市开展全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9]280号)文件要求,依据相关工作标准培育和推荐我市早餐工程全国示范企业,特制定此方案。
一、 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天津市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委员会赵阔江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商务委柴寿武处长、市财政局经建一处耿砚铭处长、市商务委规财处张沛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商贸服务管理处,李方、刘昕媛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 试点单位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强,带动就业多,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企业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2、 企业经营符合《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见附件2)要求,具有产品生产标准、工艺与品控流程标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
3、 建有一定规模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早餐供应网点,企业早餐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
三、 改造提升内容
1、 建设、提升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被列入早餐示范工程全国试点单位的企业,必须按照《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见附件1)要求,开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提升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有效增强其加工配送及质量保障能力。重点包括:建设食品安全检测系统,提高加工企业对食品原辅材料质量的检测能力,加强对食品加工全过程的品质安全控制;健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管理中心,实现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联网监控,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冷链与配送系统建设,完善仓储和配送功能,提高产品保鲜与保质水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 建设标准化早点快餐网络。依托企业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以连锁经营的方式建设早餐供应网络,提高早餐经营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按照《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要求,规范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早餐门店,积极改造、提升现有的早餐车和早餐亭,使每个示范项目相应建设专门经营早餐的固定门店30个以上,或以流动网点(早餐车、亭)为主的早餐网点100个以上(其中固定门店也要不少于10个),成为我市早餐供应体系中覆盖面广、保障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3、 形成面向社会的早餐服务体系。各试点企业要充分发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辐射带动功能,面向早餐经营和需求比较集中的餐饮饭店、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大型团体单位推出“订单化”生产、提供统一配送服务。同时,加强与连锁超市、便利店对接,形成稳定的配送供应关系,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社会网点资源,有效扩展城市早餐供应的覆盖面。
四、 确定示范企业
按照商务部分配给我市“全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企业”的三个名额,根据五年来我市在推进社区商业建设过程中早点快餐龙头连锁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龙头先行,好中选优,注重实力,促进发展”的原则,从我市目前已具备相应规模和条件,既有经济实力又有提升和发展空间的早点快餐龙头连锁企业中,选择和确定月坛学生营养餐配送有限公司、日鑫早点工程配送中心和康农食品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我市全国早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
五、 有关工作要求
1、 制定方案,分步实施。各试点企业要按照商务部和我市的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制定示范工程的工作方案,于7月20日以前分别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同时,立即开展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增加相关设备,增设相关系统,完善示范功能。
2、 卡死时间,倒排工期。本批次全国示范的创建和提升工作务必于今年10月20日以前全部完工。在此以前,市商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分别于8月30日以前和9月30日以前分别进行两次现场督查,以推动此项工作按期高标准实施。
3、 10月25日以前,我市将按照商务部的工作要求,将我市3家企业的改造提升和达标情况,分别上报商务部和财政部。商务部和财政部也将依据有关标准,对我市的早餐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和验收。
六、 资金支持方式
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商务部和财政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通过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企业给予支持;我市也将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相关要求,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配套支持。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