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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15

发文字号

浦卫计[2016]1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3-15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2016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浦卫计[2016]10号

2016年3月15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6年是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起步年,也是上海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的启动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启动“十三五”发展规划各项目措施,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惠民利民服务,推动老年护理和康复医学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办医等,进一步推进健康服务业的探索和实施。

  一、完成 “十三五”规划制定,抓好新一轮卫生资源配置布局
  1.制定“十三五”卫生计生规划。完成《浦东新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编制和发布工作。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完成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科教兴医五年行动计划等专业计划的编制,明确各专业领域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资源布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2.推进卫生重点项目的实施建设。重点保障东方医院改扩建,祝桥区域医疗中心、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第七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公利医院科教楼、浦东医院科教楼新建,以及浦南医院改扩建等项目的建设进度。落实金杨、花木、泥城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和迎博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修缮项目的开工建设。开展曹路阳光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第七人民医院改扩建、北蔡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以及六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修缮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此外,继续配合龙华医院浦东分院迁建和长征医院浦东新院项目实施。

  二、进一步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医疗机构管理与发展路径
  3. 继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举措。继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工作,重点突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运行效率、费用控制,发挥综合评价的导向作用。通过心电、影像、B超区域辅助诊断中心的开展,密切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浦东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切实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药品“阳光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分类别实施绩效工资,促进“卫生八条”政策不断完善。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并适时根据部署进行扩大试点。
  4.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大技术支撑力度。继续夯实区域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村卫生室网络的整合和优化,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络资源的均衡配置。加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行为、医疗效率、医疗费用等方面的实时、动态、全程监管。以可用性为核心持续提升卫生数据质量,以基于实证数据的精细化管理为阶段工作重点,实现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可感知成效。以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的平台功能规范要求为切入点,实现市区卫生信息平台的共享。提高卫生数据的利用效率和水平,提高健康大数据应用效率,发挥其在健康促进等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完善卫生信息系统安全体系,优化卫生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5.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并研究制定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形成卫生计生委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提出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推行实施证照分离试点,落实“窗口无否定权”制度,配合落实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和行政审批平台的升级改造。

  三、做好公共卫生管理及健康城区建设工作,提高区域人群健康水平
  6.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继续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推进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尤其是儿童保健及妇女保健两大项目的落实与贯彻。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控制工作,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以精神卫生中心创建同济大学附属医院为契机,大力加强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培养,开展全科医师心身医学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加强社区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探索“医院-社区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综合化社区卫生服务。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继续开展集贸市场、老式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和落实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指导和推进川沙新镇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确保泥城镇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结合农村地区病媒生物防制试点,继续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8.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工作。全力做好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国家日新区接待的相关筹备工作,以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举行为契机,继续做好健康自我管理示范小组(点)创建培育、健康促进单位内部提升工作。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推进无烟单位及无烟机关的创建,继续发挥好控烟志愿者作用。继续开展健康文艺进社区、健康知识进社区讲座等健康传播工作。

  四、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加大医疗安全保障力度
  9.严把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和护士、大型医用设备准入关,编制《浦东新区乙类大型医用设置配置规划》。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各医疗机构内部质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加快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推进本区二、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使二、三级医院至2017年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专业数、病种数以及入组率、完成率、变异率均达到规定要求。继续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作。加强护士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护理整体水平。
  10.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协作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净化医疗秩序,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加大医疗安全管理的培训和督导,提高医疗机构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的能力。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第三方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11.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在保证组织献血的基础上,加大街头募血工作力度。加大临床用血相关培训,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管,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同时,提倡成份输血,大力推广自身输血,促进医院科学、合理用血。

  五、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双效并举
  12.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新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支持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光明中医医院与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中医资源纵向整合,开展中医医疗联合体的运行及中医分级诊疗模式的研究。继续加强新区医疗机构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打造中医药服务综合功能示范区。探索建立中西医融合家庭医生服务体系与机制。推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研究中医医养结合服务。
  13.提高中医药产业水平,推进中医药研发创新体系建设。在中医医疗产业、中医保健产业、健康产品研发、中医文化教育旅游产业等领域开展探索实施、成效评估、模式推广,启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等项目,进一步创新新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工作内涵和服务模式。推进浦东新区中医药产品研发与转化中心(浦东中医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
  14.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传播与国内外交流合作。开展中医药文化系列宣传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善中医药文化宣传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中医药科普读物的编撰工作。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和国内中医药发展先进省市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社区卫生与农村卫生工作,有效提供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15.强化家庭医师签约服务的内涵建设,落实慢性病长处方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全科医生社区临床实践能力辅导,进行基于临床需求的理论和操作评价,向社区居民公示评价结果。
  16.推进村卫生室第二轮标准化建设,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分类配备、更新必要设备,实现设施设备标准化、规章制度统一化、标识标牌规范化。继续做好2016年度三年制定向培养乡村医生招录及协议签订工作。

  七、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快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17.稳妥有序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多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加强计生干部业务培训,做好新旧政策交替期间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衔接工作。加强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完善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加强孕产妇信息共享及出生信息核实。引导市民选择适宜的生育时间。
  18.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巩固基层计生网络队伍。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试点,充分发挥卫生技术优势和计划生育网络优势,面向家庭开展“生育指导、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顾、家庭文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依法贯彻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补)助政策,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全面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探索失独家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继续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家政服务,实行家政服务经费灵活补贴制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加强计生药具发放管理和网点建设,加强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指导服务,优化流动人口环情孕情检查点布局。
  19.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整治。按照《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工作。加强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和核实,推动卫生计生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监测,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效率。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动态监测调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加强关爱女孩行动,促进出生性别比平衡。

  八、加强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20.推进科教兴医,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辐射范围广、特色优势显著、行业急需的重点学科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重点全科团队。培养一批具有医学技术创新能力,能把握学科发展前沿的优秀医学人才队伍。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和突破的学术成果,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建立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促进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等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定期工作”制度,鼓励二、三级医院医生下沉社区,吸引适宜人才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推进分级诊疗模式。鼓励卫生人员参加在职教育培训,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
  21.加强人才队伍管理。通过完善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聘用合同、岗位管理、职称评聘、薪酬管理等人才管理等基础工作,优化医疗机构人才结构,促进浦东卫生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

  九、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积极保障城市安全
  22.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应急核心能力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政策保障和工作预案,推进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培训、演练计划,提高应急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加强急救资源配置,建设前滩、航头、合庆、迪士尼急救分站。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住院医师晋升中级职称前到急救中心院前急救轮岗和院前急救医师定向培养工作,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做好各类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与重大会议赛事医疗保障。做好国际旅游度假区,尤其是迪士尼园区的医疗保障和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置。

  十、做好其他卫生计生常规工作,确保系统有序运行
  23.推进公共卫生监管工作。继续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探索生活饮用水综合一体化监管。继续在公共场所领域试点风险分类管理,同时加强对大型重点场所的监督指导。继续推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完善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交流机制。
  24.加强信访维稳。进一步做好初信初访,减少新增重复信访、越级上访,加强国信网工作,推进依法信访。规范热线工单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工单办理质量。
  25.重视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预防事故发生。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6、推进合作交流工作。以定向结对为依托,以智力帮扶为宗旨,继续做好援藏、援疆、援滇、援青等重点地区对口帮扶工作,以及援助摩洛哥援外任务,提高受援地医疗卫生水平。继续开展公共卫生“三降”援疆工作。继续深化与芬兰、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院校间的合作项目,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范围,推进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合作。
  27.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健全内审组织机构,形成“1+1+6+X”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本系统内审工作机构职能的“零死角”。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内审质量。创新管理手段,开展审计流程再造,实施审计成果集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培训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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