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29

发文字号

赣发改商价[2014]74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8-10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正文内容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赣发改商价[2014]748号

2014年7月29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差比价规则》规定,经挂网公示征求意见后,我委制定了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和零售指导价格(见附件),现下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时,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14年8月10日起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