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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

2023-07-1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3-07-12

颁发部门

老龄健康司

正文内容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省(市),天津市南开区等61个市(区)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截至目前,三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已覆盖全国185个市(区)。2023年7月11-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启动会并举办培训班。

会议强调了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重要意义,总结交流了两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就启动第三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指出,两批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安宁疗护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服务供给有效扩大、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支持政策逐步完善、服务理念不断深入,全国安宁疗护服务得到快速发展。会议要求,要继续扎实推进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扩大服务供给,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多学科人才团队,推动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探索更多原创、适宜、有效的试点经验,切实推动全国安宁疗护服务取得更大进展。会议结束后举办了安宁疗护试点管理培训班。

试点省(区、市)、试点市(区)的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体改司、医政司、基层司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和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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