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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家定点医疗(药)机构信息变更调整及透明质酸钠滴眼剂通用名变更的函

发布日期

2011-04-28

发文字号

庆人社函[2011]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大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28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3家定点医疗(药)机构信息变更调整及透明质酸钠滴眼剂通用名变更的函

庆人社函[2011]5号

2011年4月28日

市医疗保险局、各区医疗保险分局、局信息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

  一、医疗(药)机构名称账户信息变更调整
  1.喇化医院,医疗机构名称变更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喇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户银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让胡路支行,账号0905060409264009271。
  2.大庆市萨尔图区义耕社区卫生服务站,银行账号由0905063729249021877变更调整为0905063709249002677。
  3.大庆市慈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慈济堂医药商店,企业名称变更为大庆市慈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慈济药店。

  二、透明质酸钠滴眼剂通用名变更调整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公告(2009年第81号),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编号为1180的“透明质酸钠滴眼剂”的通用名称由“透明质酸钠滴眼液”改为“玻璃酸钠滴眼液”。经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玻璃酸钠滴眼液”按照乙类药品进入《药品目录》。请相关单位做好该药品纳入目录的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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