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7月4日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茶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一品一码”全程追溯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15号)和《三明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政办[2017]137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三明市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省、市政府明确要求推进的工作,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的有效措施,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重要手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三明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文件的精神,结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一品一码”(一个批次农产品有唯一的追溯码)为总体思路,构建数据驱动、多方协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模式,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农业生产主体备案信息库,构建覆盖种植养殖生产、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的三明市农产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稳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1、做好生产主体备案。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明确应纳入追溯管理的生产主体,开展大摸底,摸清辖区内在工商登记注册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数量、名称、产业类型、生产规模、销售渠道等信息,及时更新完善主体备案信息汇总表,并做好跟综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主体备案汇总表于7月15日前上报市局质监科。同时要结合每季度监督抽检工作,动态调整生产主体备案名库,实行生产主体备案季报制度。并结合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加快完善生产主体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成期限:2018年7月)
2、推进生产源头赋码。要全面推进备案生产主体纳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管理,并做好生产信息上传,全市在8月底前完成960家以上生产主体实行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具体任务见附件)。各县(市、区)要抓紧落实,按照任务指标要求确保8月底前将具体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平台并实现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11月底前按要求确保辖区内所有已工商登记注册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平台并实现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要提高生产主体纳入平台管理的积极性,将“一品一码”落实情况与生产主体项目资金扶持、品牌评定、信用评定等进行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完成期限:2018年11月)
3、加强生产记录管理。生产记录是开展“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强化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为开展“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数据支持撑。要督促辖区内相关生产主体落实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专职负责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记录,相关记录保存两年以上,避免出现生产记录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要加强生产记录执法检查,加大对未按要求建立生产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加强培训宣传。加强追溯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培训机制,以监管工作人员、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运行维护人员为对象,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特别是要积极动员生产主体对其生产产品按要求赋码并上传追溯信息,提高相关软硬件的应用管理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完成期限:2018年11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将相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重点推动,要按照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一品一码”全程追溯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激励扶持政策,要厘清追溯管理工作重点难点,建立完善县级农业部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对实施进度偏慢、完成效果偏差的关键环节,要推进整改,重点突破,并及时上报销号清单。加强与食药监部门协作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力做好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建设有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巡查督查。一是加强线上巡查,重点检查生产主体的生产管理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农业投入品使用是否规范,并根据巡查情况加强指导培训,推进赋码用码。二是加强专项督查,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开展“一品一码”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农业部门开展生产主体备案、“一品一码”追溯宣传培训等方面内容,检查生产主体追溯信息录入上传、产品是否贴码销售、对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知晓等方面内容。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建立和上传生产记录等行为进行处理。
3、定期通报会商。一是及时报送进度,从7月份开始,各县(市、区)于每月28日前汇总上报“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进度。二是召开座谈交流,把“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推进会和培训班的重点议程,交流“一品一码”做法经验、分析问题和原因,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开展通报约谈,市局将在9月、10月、11月进行通报工作展情况,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度慢的地方,约谈农业部门主要领导。
4、强化绩效考评。市局将把“一品一码”工作列为全市农业系统延伸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各地要把“一品一码”工作实绩与部门评先评优等挂钩,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进度的,采取一票否决;要加强“一品一码”有关文件、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和推动生产主体做好“一品一码”工作,把生产主体“一品一码”落实情况与项目资金扶持、品牌认定、参加展会、信用评定等挂钩,对不履行“一品一码”相关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附件:全市各县市区“一品一码”任务指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
县市区 | 生产主体(家) |
合计 | 960 |
梅列 | 40 |
三元 | 50 |
永安 | 100 |
大田 | 100 |
清流 | 60 |
明溪 | 60 |
宁化 | 80 |
尤溪 | 120 |
沙县 | 80 |
将乐 | 60 |
泰宁 | 80 |
建宁 | 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