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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国家新版诊疗项目(综合类、康复类)医保支付政策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23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发[2017]12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5-23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示国家新版诊疗项目(综合类、康复类)医保支付政策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7]126号

2017年5月23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做好与国家新版诊疗项目衔接有关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配合做好与国家新版诊疗项目衔接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43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召开与国家新版诊疗项目(综合类、康复类)衔接医保支付政策评审工作会议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7]317号),我局于5月19日组织召开了与国家新版诊疗项目(综合类、康复类)衔接医保支付政策专家评审会,现将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经专家评审的269个国家新版诊疗项目(其中综合类154个,康复类115个)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等级、增付比例、支付单位、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备注、支付范围等信息。

  二、公示平台和期限
  通过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hrss.gov.cn)、天津医保诚信网(www.yibaocx.com)、“天津医保”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5月3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相关事项
  (一)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认为公示的相关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政策信息,不符合国家和本市医保政策规定的,可提出反馈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力社保部门将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在全市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执行。

  联 系 人:郭恺、邓旭峰
  联系电话:15022593781、23357107
  通信地址: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4号楼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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