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免费体检工作的通知
津残联[2014]28号
2014年3月13日
各区县残联,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为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免费体检工作,已经纳入市政府2014年为残疾人办实事安排意见。现将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体检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
天津市残联2014年为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免费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高残疾人康复、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2014年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安排意见》,制定2014年为1万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进行免费体检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项目在市残联统一领导下,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康复中心成立体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检工作。各区县残联应确定一位领导和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施方法
1.体检对象:将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二代)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分期分批列入免费体检范围,以未曾接受过体检的残疾人为主。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市内六区体检地点在康复中心(南开区卫津南路66号),其他各区县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自行联系医院或体检中心安排体检工作。
3.任务分配和经费补贴: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本着各负其责,兼顾各区县负担能力,充分发挥各区县优势的原则,分配体检任务(具体任务数见附表)。在接受体检人员中残疾人工作者不超过体检总人数的5%。
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体检经费,由康复中心补贴一部分,区县残联担负一部分,协调体检医院(单位)优惠一部分解决。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南开区、河北区按100元/人的标准向康复中心缴纳体检费;红桥区由康复中心全部补贴;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自行解决体检经费;康复中心按100元/人的标准补贴给武清区、宝坻区,按120元/人的标准补贴给宁河县、静海县、蓟县,其余体检费由区县残联筹集。
4.体检项目:内外科、心电图、肝肾功能、血常规、血流变、血糖、血脂、胸透、腹部B超、身高体重视力等。
三、工作流程
各区县残联应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及时与体检单位联系沟通,合理安排体检人数;体检单位安排体检时间,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做好体检工作;接受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指定的时间接受体检。各区县残联负责体检人员和体检工作人员认真核查接受体检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残疾人证;体检结果于20个工作日内转区县残联,由区县残联及时发到已接受体检的残疾人。
四、任务要求
1.提高认识,组织严密。残疾人健康体检是保障残疾人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体现着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求所有参加体检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精心准备、耐心细致,让广大残疾人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2.明确责任,措施得当。请各区县残联根据体检任务,提前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统一安排体检经费,并按照体检安排及时通知、组织前来体检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康复中心和有关医院或体检中心医务人员要热情接待,耐心细致,以优质的服务确保体检的项目和质量,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完成。各体检单位不得向接受体检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直接收费。
3.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体检面对的是各类各级残疾人,情况比较复杂,预知性差,针对体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高血压危象、低血糖、晕针晕血、紧张烦躁等,积极防范,并制定防治方案,一旦发生意外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万无一失。
4.做好督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市残疾人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区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县残联认真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禁止冒名顶替,确保让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各区县残联每月将接受体检人员花名册报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体检工作结束后将体检结果汇总表、体检总结报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汇总,认真分析,提出建议报市残联。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听从组织人员的统一安排,体检单位要安排引导员做好服务工作,行动不便者应有人陪同。
2.接受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12时后,禁食禁水。
3.为减少排队等候,体检项目不分先后,各科同时交叉进行;
4.体检过程中,如需帮助,请与体检引导员随时联系。
市残疾人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陈河清
电话:1552233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