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函[2017]80号
2017年8月2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精神,推动全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社会投资,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力。注重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规范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合作。政产学研用协同,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技术、管理、品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瞄准制约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补短板、破难题,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持续扩大有效供给,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立足全局,发展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积极融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促进业态融合,推动产业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优化产业布局、扩大产业规模、放开产业市场、提升产品质量、严格产业管理,以技术创新为着力点,打造培育出一批优秀的骨干企业,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康复辅助器具市场。到2020年,全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基本实现科技化、专业化、市场化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以人才为根本、市场为导向、资本为支撑、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高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创新能力。
激励人才创新。全面实施卫生计生行业“三三五人才工程”(三项高端人才选拔工程、三项基层人才促进工程、五项专门人才提升工程),创新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卫生计生行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积极引进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等学科优秀人才,建立岗位征集、信息发布和人才对接机制。面向我市重点用人单位,征集医疗相关领域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通过海外人才工作站、新闻发布会、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介,面向全球集中发布医疗相关领域人才需求信息。举办“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活动,组织用人单位对接引进医疗相关领域优秀青年人才和智力。(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
搭建创新平台。鼓励康复辅助器具类医疗器械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各类科技计划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基础理论、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基础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等方面的研究。支持智能辅助器械相关研发生产企业加入我市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高端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建立实用性创新实践基地,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引导高等院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积极申报政府相关科研项目。鼓励高等院校参与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报建设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责任部门:市科委、市教委)
促进成果转化。在“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重点支持康复医疗创新服务系统应用示范,鼓励应用移动APP(应用程序)、可穿戴康复辅助器具等创新型康复医疗服务模式,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促进线上线下康复医疗服务,带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成果转化。征集我市优秀康复辅助器具设计,参加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并为优秀设计提供成果转化渠道。(责任部门:市科委、市残联)
(五)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优化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为企业开展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海外投资提供便利环境和配套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为企业开展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海外投资提供风险保障。(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优化制造体系。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整体战略统筹推进,积极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推动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提升高端产品和装备的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
发展生产性服务。搭建我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和产品交流平台,实现康复辅助器具领域信息互联互通。(责任部门:市残联)
加强国际合作。在对外招商引资中,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作为重点之一,寻找招商目标企业,收集项目信息,加强产业合作。做好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工作,对正式备案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类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和经正式批准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支持,指导银行做好相关登记和资金汇兑手续。对康复辅助器具企业货物进出境提供通关便利。(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海关)
(六)扩大市场有效供给。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创新和配置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品质化、精细化、便利化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适应消费需求升级,打造“中国制造”“天津制造”品牌。
培育市场主体。立足现有企业和产业基础,鼓励引导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围绕市场需求,转变传统经营模式和思路,建立网络第三方和自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积极培育康复辅助器具题材专业展览,鼓励引进在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康复辅助器具相关博览会、展览会,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行业内企业参与国家康复辅助器具创新竞赛活动。(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丰富产品供给。将老年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与应用。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以及时更新的业务数据为标准,以实名制信息为主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类医疗器械产品研发投入,支持人工智能、脑机接口、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动“医工结合”。支持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在康复辅助中的创新和应用,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科委)
增强服务能力。与医疗部门积极配合,提供辅助器具技术师资,普及辅助器具技术知识;开展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试点活动,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根据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服务信息平台内容,细化产品目录和配置指引。(责任部门:市残联)
加强质量管理。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定期发布产品质量公告;全力推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进一步强化哨点建设,完善监测和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发挥标准导向作用。开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类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因康复辅助器具质量问题、器具损坏等导致的人身伤害及残疾程度鉴定研究,开展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双打”专项行动。推动将专利处罚案件信息纳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对康复辅助器具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充分发挥12358举报系统和8890便民服务热线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政策支持
(八)落实税收价格优惠。建立健全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配套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强化企业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力度,支持康复辅助器具领域创业创新和产品服务消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责任部门: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十)加强资金引导。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以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
(十一)完善消费支持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将部分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对生活困难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予以适当补贴的制度。(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市财政局)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和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鼓励相关院校、高职院校开设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等相关专业,推进康复治疗相关学科建设,促进医教协同。鼓励符合建站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申报设立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支持企业和院校建立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我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各区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统计局、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海关、市国税局、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统计监测。按照国家相关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加强对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定期监测分析。(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十五)加强督促监管。建立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组织专项督查,对不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本方案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