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年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2年11月12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眼病防治中心,各有关市级医疗机构:
近期,世界卫生组织通报英国和沙特阿拉伯各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均要求各地做好疫情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自11月15日起本市进入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重点防控时期,为有效落实《上海市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切实做好本市今冬明春的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全程化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区县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积极组织专家开展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科学分析研判防控形势,以确保防控措施“全程化”落实为原则,对辖区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方案预案、专家队伍、处置梯队、人员培训、应急演练、防治设备和物资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掌握防控工作现状,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加以全面督促整改。市卫生局将适时对部分区县的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确保联防联控实施高效化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区县政府领导下,全面加强与教育、农业、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与协作,巩固和深化“医教结合”、“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出入境卫生联防联控合作备忘录”等工作机制内容,切实做好学生等重点人群和新型冠状病毒、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疾病的防控工作。要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及时、主动地通报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共同加强疫情监测;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联合开展疫情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理,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要联合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做到“共同预防、共同控制”,实现联防联控高效化。
三、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确保防控过程管理精细化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以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手段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传染病防控的前沿阵地,应不断提高传染病病例的发现能力,依法做好病例登记和报告工作;承担监测任务的医疗机构应认真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监测结果。对疑似不明原因肺炎、人禽流感、非典和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的报告,要严格把握病例判定标准和报告规范,一旦发现符合疑似不明原因肺炎等定义的病例,要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由区县和市级专家会诊,经会诊判定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要及时启动相应的报告和处置流程。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落实转诊制度,规范病例转送(运)。要加强医疗机构内医源性感染管理,认真落实病例相关的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切实加强对呼吸道传染病,尤其是人禽流感、非典等疾病的病原学和病例监测以及主动搜索,加强禽类饲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症状监测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系统作用,密切关注学校流感样病例聚集等异常情况;要加强对各类报告疫情的审核与分析,不断提高疫情分析处理能力和预测预警能力。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上海市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判定、追踪调查、确定和隔离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确保实验室检测诊断精确高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对国内外疫情及舆情的跟踪与监测,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疫情动态和流行趋势,及时提出预警和防控措施建议。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和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菌毒种管理等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对出现漏报、迟报和瞒报传染病疫情等违法情况的,要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应积极开展各类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活动,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应将健康教育融汇于咨询过程中,不断强化传染病防控中“健康教育先行”理念,使社会公众掌握各类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办法,提升市民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积极引导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提高人群免疫水平;积极倡导集体单位支持有流感样症状员工居家休息,提倡个人的健康公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觉及时就医或者居家休息。
四、提升能动,积极实践,确保实现防控管理绩效化
近两年,“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已作为市政府考核区县政府卫生工作的重点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深化公共卫生绩效管理内涵,积极探索以每年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成效作为短期绩效目标,制订量化的管理标准,与机构的评选、个人的奖惩、职务晋升等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公正公平的评估方法,提升职工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执行力,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