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鄂工商消[2009]157号
2009年8月31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国庆60周年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根据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要求,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责任明确、监管有力、风险可控、群众满意的原则,大力整顿食品市场秩序,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改善食品经营户的卫生条件和环境,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食品经营环境明显改善,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明显增强,食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奶制品、豆制品、卤制品、肉制品、粮食制品、月饼、糕点、儿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10类食品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农村地区、旅游景区等5个区域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对象: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等5类食品经营户(场所)为重点对象。
三、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2个月,从2009年9月初至10月底。
四、整治措施
(一)认真做好
《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各地继续抓好
《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引导和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自律制度,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促使食品经营户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依法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对全省食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检查,不漏一家一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增加巡查频次,充实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打击无照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4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三)组织一次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各市州工商局对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食品违法案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在本地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同时组织假冒伪劣食品展示等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节日期间科学安全消费。
(四)开展节日食品集中检测,查处一批不合格食品。省局和各市州工商局对节日主要消费食品组织一次集中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迅速组织市场清查。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要利用快速检测箱,每周组织一次对裸装食品的快速检测,及时下架处理一批不合格食品。
(五)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上下工夫,突出监管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准入、交易、退市全程监管体系,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这次“迎国庆、保安全”专项整治是国务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建国60周年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把这次专项整治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基层监管人员的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各级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办法,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整治措施。省工商局将适时进行督查。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要对辖区食品经营户和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共同配合,联合行动,紧抓不放,一查到底。
(三)认真处理食品安全申诉,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整治期间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和安全消费引导,有效地预防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设施设备、人员和经费保障的落实,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各级工商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四)落实政务值守,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通讯联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要在向当地政府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上一级工商部门。
请各市州工商局分别于2009年9月25日前和10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工商局消保处(电子邮箱:xbc@eg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