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6年对全省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开展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13

发文字号

苏卫医政[2016]4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9-13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6年对全省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开展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政[2016]44号

2016年9月13日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属省管医院:

  按照2016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会议部署,我委继续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省三级医院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除精神病院以外的专科医院)及省级机关医院(见附件)。

  二、调查对象和数量
  调查对象:调查范围内医院2016年的出院病人。
  调查数量:医院床位数200张以上的调查200名,200张以下的调查100名。

  三、调查内容
  医院及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护理服务、医技服务、就医流程、医疗费用、后勤服务以及医德医风等满意状况。

  四、调查方法和流程
  (一)抽取出院患者信息。委医政医管处做好牵头抓总并负责在宁省属省管医院的出院病人信息抽取工作。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包括宁外省属省管医院及其他医院)抽取工作,各地成立包括卫生计生行风监督员在内的抽样小组,到所辖医院抽取1-8月份所有出院病人信息,以Excel格式于9月28日前上报委医政医管处指定的邮箱;对部分有重大医疗纠纷的患者名单于9月30日前上报。出院病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疾病诊断、转归、出院日期、联系电话。
  (二)确定出院患者调查名单。根据抽取的出院患者信息,在剔除死亡病例以及各医院上报的重大医疗纠纷患者后,由我委抽取按床位确定的出院病人调查数量交第三方调查机构。
  (三)开展调查。第三方调查机构通过“12320”公共卫生服务平台,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回访等调查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电话调查出院病人并获取评价信息。
  (四)调查汇总。第三方调查机构在加强全面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对调查信息进行汇总和数据分析,形成满意度调查结果。我委对调查结果审核后在全省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周密组织,发挥卫生计生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切实做好2016年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的出院病人样本抽取工作。
  (二)各医院要加强内部协调,按照要求积极配合抽取小组工作,提供工作便利,保证抽取工作顺利完成。
  (三)各地、各医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抽取、上报工作,认真准确提供出院病人相关信息;严禁瞒报、漏报、弄虚作假;对抽取、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收集、反馈、整改,促进此项工作不断完善。

  联系人:江虹
  联系电话:025-83620904
  E-mail:jssdxyyxc@163.com

  附件:2016年141所调查医院名单及调查出院病人数量(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