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饲料生产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3月19日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
现将《饲料生产企业职业卫生基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饲料生产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推进我市饲料生产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入开展,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预防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创建活动,真正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对照要求,查找差距,逐步整改,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作业环境,有效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二、创建目标
存在职业病危害较重、严重的用人单位都应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并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三、创建内容
基础建设包括企业机构队伍、建章立制、警示告知、教育培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与公示、粉尘与毒物等主要危害整治、劳动者个体防护、职业健康体检与建档、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与完善等10个大项目、60个子项目。
对基础建设的10个大项目、60个子项目采取100分制进行量化评估,由低到高分为四个档次: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不合格企业(60分以下)、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合格企业(60分-79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良好企业(80分-89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90分以上,且《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评分表》(附件1)设置的关键项满足相关要求)。
四、实施步骤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及时启动、积极推进,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
各地要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确定开展基础建设活动企业名单,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基础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标准、要求和建设时限,同时要组织用人单位认真学习《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评分标准表》,使企业掌握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基本要求及自查、自改、自评方法。
(二)企业自查、自改、自评阶段(4月21至6月10日)
1.企业自查。纳入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的企业,在工作启动后,首先应逐条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评分标准表》内容进行自查,客观真实地评估出分值,摸清现状,找准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缺陷,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基础建设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开展自建自改打好基础,自查情况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公章后,报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2.企业自改。开展基础建设的企业,要瞄准达到“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合格企业”最低建设标准,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基础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先“软件”后“硬件”,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顺序和方法,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保障经费,全面开展自建、自改,逐个解决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实现保“合格”、创“良好”、争“示范”工作目标。在此期间,各地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掌握了解工作进度,检查企业是否对照标准启动并开展基础建设。
3.企业自评。6月上旬前,开展基础建设的企业在完成自建与自改各项工作后,再一次组织相关人员,逐条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评分标准表》内容,对本企业开展基础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评,客观真实地评估出分值,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公章后,报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
(三)验收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1.各地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评分标准表》内容,对辖区内开展基础建设的企业自查、自改、自评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覆盖面要达到100%。检查验收完毕,将检查验收情况(含企业自查、自评表)报所市农业局备案待抽查。
2.市农业局对开展基础建设的企业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对各地检查验收得分高于90分的企业必须全部检查。
3.市农业局随机对各县(市、区)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企业进行抽查。
4.6月30日前,各地向市农业局报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验收评估表》(附件2),同时报送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基础建设活动是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时间步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推进过程中,要随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开展建设活动。
(二)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各县(市、区)要结合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危害普查等工作,进一步摸清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状况和底数。要紧紧盯住职业病危害接触人员多、职业病危害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牢牢把握职业病危害评价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重点环节,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确保基础建设活动不走过场。
(三)严格时限,确保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把工作时限,启动基础建设工作时间原则上按照本方案要求执行,工作推进过程可结合实际做适当调整。要统筹合理安排时间,严控时间节点,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 “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切勿将检查验收工作集中安排进行,以免影响工作整体进度。要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数据。开展检查、抽查、验收,要严格质量标准,要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各项职业卫生档案。要把建章立制、工作规范、教育培训和防尘防毒整治作为建设的重点来抓,要通过建设和创建,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和上新的台阶。
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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