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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11-06-17

发文字号

鄂工商食[2011]15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17

颁发部门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正文内容

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鄂工商食[2011]152号

2011年6月17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时间为6月~9月。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方位、广角度、高质量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制定《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树立“宣传也是科学监管”的理念,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宣传活动措施
  (一)以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为主要载体,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并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食品安全有关知识。
  (二)在当地政府和食品安全办公室领导下,以举办食品安全论坛、专题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等方式,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的措施和执法成效。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题宣传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发放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材料等。按照要求将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材料印制张贴至每一个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食杂店,确保宣传活动覆盖到每一户食品经营者,做到应知尽知。积极组织、广泛发动执法人员、食品经营者、消费者踊跃参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四)收集整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中发现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案例分析专题片,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揭露不法分子的违法违规行为,展示工商部门坚决打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有力措施。
  (五)对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围绕宣传周主题,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法》确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内部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严格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在城镇广场、公园、大型社区、校园、农村、集市、企业、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对“六进”活动开展情况要通过多种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组织内设职能机构和专门力量,成立宣传活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逐项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同时,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工商部门要主动与各类媒体建立完善的沟通联络机制,保持积极有效互动,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依法查处媒体披露和消费者举报的问题,及时向公众反馈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扩大正面宣传;对虚假新闻,要及时澄清,对造成社会恐慌和后果的假新闻制造者,要及时通报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或诉诸法律追究责任。
  (三)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凡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和上级工商部门,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按照程序发布权威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有效防范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四)切实抓好检查落实。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防止宣传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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