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药械质量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2012年第三季度)的通知
食药监办安[2012]149号
2012年11月15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药械质量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2012年第三季度)》印发给你们,供日常监管工作中参考。
附件:安徽省药械质量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2012年第三季度)
10月15日下午,省局召开了2012年第三季度药械质量安全形势分析评估会议,分析我省药械质量安全形势,评估全省药械质量安全状况。会议由宣庆生副局长主持,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出席会议并作出重要讲话。省局办公室、药品注册处、医疗器械处、市场监督处、稽查处、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省ADR监测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药物研究所和省药物滥用监测站负责人及药品安全监管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先后汇报了前阶段的工作进展,重点是针对上次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半年度)提出的风险隐患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同时,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第三季度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通过分析,会议认为目前我省药械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已有五方面风险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内容见附件),有关工作取得新进展。但是,还有些领域仍存在一定隐患。现将相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2012年第三季度药械质量安全状况分析
(一)药品抽验质量情况
1、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情况
截止9月底,监管部门共从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抽验1000批次,不合格率2.15%,与去年同期(抽验557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2.20%)相比略有下降,合格率同比略有上升。
不合格品种前三位的是:医院制剂抽验1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36.36%;生化药品抽验32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28.12%;中药材(含饮片)抽验357批次,不合格52批次,不合格率14.5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装量(重量)差异、性状等,除去上半年出现的企业和品种外,重点中药饮片黄连、制延胡索,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检出金胺0,涉嫌染色。
在国家局统一部署的“盐酸美沙酮口服溶液”专项抽验中,共抽验盐酸美沙酮口服溶液8批次和1批次制剂用水,8批次盐酸美沙酮口服溶液全部不合格,项目都是微生物限度超标,主要原因是该品种为每桶5000ml包装,且大多数使用单位贮存条件较差,且用药周期不固定引发。目前,中检院正在进行全国“盐酸美沙酮口服溶液稳定性考察”。
2、外省抽验的我省生产药品的质量情况
截止9月底,省局共接收22个省(市)药品检验机构的标示为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1099(去年同期791)份。其中中药材(饮片)932(去年同期589)批次,化学药125去年(去年153)批次,中成药41(去年同期49)批次,辅料1批次。
中药材(中药饮片)932批次中,经确认是我省企业生产的有31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性状、含量测定、水分、鉴别等;在确认不是我省企业生产的473批次中,除了部分假冒产品外,还有部分批次产品可能存在挂靠过票情况。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2012第三季度我省共收集到ADR病例报告32187例,与上季度相比增长19.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0.1%,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占13.0%,与上季度基本相同。报告来源:第三季度医疗机构上报ADR病例报告19071例,占59.3%;药品经营企业上报13033例,占40.5%;药品生产企业上报83例,占0.2%,药品生产企业报告数虽仍然较少,但较去年有所上升(0.1%)。
报告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预计全年报告总数将超过去年。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虽然较去年有小幅度的增长,但离全国平均水平上仍有差距,一方面是由于上报单位对新的严重报告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是由于我省报告总量较多,报告单位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一般的报告比例较大,新的严重的比例相对难提高。
高风险信号的怀疑药品:提取第三季度同一报告单位提交10例以上相同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的ADR病例报告共计432例,涉及19个品种,20家生产企业,29个批号。其中涉及到本省企业的品种有葡萄糖注射液、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维生素K1注射液。
药物滥用监测情况:三季度共收集上报监测调查表248份,滥用物质主要是海洛因和冰毒,分别占53.2%和44.8%;新增药物滥用者平均年龄32.6岁,35岁以下者占63.7%,61.3%为无业人员,文盲占12.5%,初中及以下的人员占85.9%。
(三)药品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第三季度,共对5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药品GMP认证;对5家企业进行了药品GMP证书延续认证检查;对4家基本药物及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进行了药品GMP跟踪检查;接到投诉举报3起,经核实无重大违规行为;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开展疫苗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对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
推进执行《安徽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细则》,前三季度在核查中发现2例研究资料不可溯源未通过核查;对全省医院制剂室进行了调查摸底,全省目前共有19家医疗机构制剂室,有制剂配制文号约260个,主要存在人员配备不足、检验与配制条件落后、质量保证工作基本未开展等问题;下发《关于加强未完成再注册相关研究注射剂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局摸清辖区内注射剂生产企业按照7号文件开展研究的情况,未完成研究工作前,停止生产相关品种。
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及认证跟踪检查中,发现重点环节(按出现频次排序)前五位:一是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的使用、清洁、维护、维修、校准存在欠缺;二是物料货位卡信息不全,缺乏可追溯性,物料未按规定条件运输和贮存;三是文件可操作性较差,流程描述与实际不符;四是生产过程中缺乏对关键工艺参数的监控;五是忽视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质量风险意识不强、供应商审计缺乏质量体系考核、验证工作带有盲目性和应对性、自检流于形式。
(四)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
第三季度,省局组织对全省32家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存在产品质量意识淡漠、设施设备投入不到位、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起草并下发了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经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等专项工作督查的通知》,部署自10月下旬开始,对全省经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治理工作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回顾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二、药械质量安全存在的风险点
(一)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问题:大多数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小型医疗机构,没有完善的药品仓储条件,给药品质量带来不利影响;医疗机构没有实施电子监管,药品最终用在病人的批号有时很难确定,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时,给调查确认带来很大麻烦;医院制剂质量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无论是从医院制剂摸底调查情况来看,还是制剂的抽检结果,情况都不容乐观。
(二)中药材专业市场及中药饮片质量问题:一是中药材既列入药品范围,也可作农副产品在城乡农贸市场上销售,且中药饮片的概念及与中药材的界限均较模糊;二是非法销售中药饮片问题,一些品种被强调产地剩鲜加工,导致中药材进入市场时已面目全非,给鉴别带来困难,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走票过票行为;三是场内交易场外提货,质量得不到保证;集中仓储,质量无法解决等;五是中药饮片染色增重多发生在农村药材加工经营户,分散隐蔽;还有不少是在外省染色加重后流入亳州销售,源头、窝点难以发现;且花样不断翻新,行为更为隐蔽,只有当市场出现问题后才会研究完善和补充新的检验方法、标准,出现法规、标准滞后的问题。
(三)新版GMP实施方面问题:注射剂等高风险企业新修订药品GMP推进的速度较慢。全省39家高风险企业和10家滴眼剂企业中只有三家企业的四条输液塑瓶生产线取得《药品GMP证书》,通过现场检查的只有7家企业,与时间节点要求差距较大,企业投入新版GMP改造的缺口较大,人员要求也存在差距。
(四)特殊药品监管问题:第二类精神药品招标程序中规定,由医疗机构进货,财政部门付款,违反了《麻醉药品和精神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购买与付款方一致的规定;少数企业遗留的医疗用毒性药品如砒霜等数量较大,难以销毁,形成一定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拟采取措施与对策
(一)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完善大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和单位之间协作;二是上下联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动态监管;三是开展药械安全形势分析,扫盲点,找弱点,抓重点。
(二)针对目前监管形势,修订完善药械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细分省、市、县三级监管职能和任务分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加大药品委托加工等管理力度。
(三)倒排GMP认证进度,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加快推进进度;加强申请认证企业指导力度,促进其一次性通过认证。
(四)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行为。一是发挥当地政府作用,加大对中药材种植、经营户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同外省市监管部门的合作,确保外地进入我省的中药材产品质量;三是加强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诚信意识、责任意识、社会意识和法律意识等,从长效机制建设上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基础问题研究:一是尽快研究药材“趁鲜加工”问题,明确“趁鲜加工”的要求,对于易染色增重的品种应取消产地“趁鲜加工”。二是建议国家对中药饮片实行分类管理。三是加强有关制度矛盾和标准缺失问题的研究等等。
(五)强化医疗机构制剂监管工作,针对原辅料、成品检验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管理规定,联合卫生部门有计划、分阶段地提高制剂室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制剂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下一步将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六)加强对基层及企业人员培训,突出培训的层次,根据不同企业类型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七)强化药包材监管,对全省生产使用药用丁基胶塞的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进行抽样检验,严厉打击生产使用非药用丁基胶塞违法行为。
(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解决、处理好特殊药品监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必要时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附件:上半年药械质量安全分析存在的风险隐患应对整改情况
一、有关物质超标问题: 针对个别企业出现“有关物质”超标频次较多的问题,结合GMP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管发现的一系列问题,由局领导亲自主持,安监处、审评中心相关人员参与,对该公司领导层进行了集体约谈,并作出停产整顿的决定,整改结束经省局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二、突发性群体药品不良反应问题:省局从全省抽调了24名检查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全省50家重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集中检查,通报了检查结果;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四个一”活动,提高应对工作处置能力;设计《安徽省疑似严重ADR、突发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程序表》,明确相关单位报告、处置时间及措施,及时作好相关记录;局领导组织省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制订《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规程》,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之中。
三、药包材质量安全问题:按照省局制定的药包材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各市建立健全了监管档案,对高风险产品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加大对药包材原辅料的检查要求;注册处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对部分市局的监督检查和建档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工作开展得尚不平衡,此项工作已列入今年的考核目标。
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问题:市场处积极应对,对部分企业实施第二批GSP跟踪检查,公布
《关于2012年全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情况的通报(第一批)》,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出台《安徽省药品批发企业业务员管理指导意见》,解决挂靠、过票、现金交易问题;与康美医药公司商谈,要求其尽快解决统一仓储和质量检验问题;下发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管理的通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凭身份证销售、单次零售数量限制等措施,强化相关制剂的销售管理。
五、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质量隐患问题:开展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较大风险的15家企业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配合国家局对我省12家涉嫌染色增重中药饮片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严重违规的8家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收回了6家企业的GMP证书;近期,省局对9家重点企业又进行了飞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