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19]13号
2019年3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适应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其中中医类别0.5名)。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其中中医类别1名),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太原”建设需求。
二、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
1.加大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强农村基层本地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全科人才培养,满足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需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履约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派单位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各县(市、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送培完成情况纳入卫生健康领域重点督查内容。
2.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创新转岗培训模式,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市、县(市、区)财政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投入力度,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人员通过参加转岗培训等方式,按规定变更或增加全科医学执业范围。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培训。
3.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将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纳入全科医生制度建设重要内容,加强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专业所有带教师资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合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可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对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师资,在职称评聘、绩效工资水平上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专业人员。
(二)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
1.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制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招录的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参加全科医学、中医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中医学专科毕业生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0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人数达到当年招收总数的20%,并逐年增加;全市所有新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接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范围,培训合格的,3年培训时间计入服务期。
2.加强全科医学科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落实规划要求,履行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积极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三)完善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中的作用,有计划的安排基层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学培训基地进修学习。发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作用,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全科医学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支持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加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全面开展基层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加强全科医生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知识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
三、改革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一)提高全科医生薪酬待遇
1.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注重向贫困、偏远和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工作任务繁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可在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以内确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向全科医生倾斜,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应聘到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见习期(初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期(初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级,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二级。
2.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不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向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倾斜。完善家庭医生评价考核体系,将签约数量与结构、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和医药费用控制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全科医生及其团队签约服务费扣除成本后的70%用于技术劳务性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全科医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费分配。
(二)创新全科医生聘用管理方式
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关于全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晋编字[2011]8号),并在核定的编制内保证全科医生配备。编制紧缺的地区可探索使用“各县(市、区)编制周转库”制度配备全科医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科医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集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
(三)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可优先聘任。基层全科医生申报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时,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分组、单独评审,考试通过的可优先聘任。对长期扎根贫困县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但原则上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
(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
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及签约服务。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本辖区二级或三级综合医院与全科诊所开展“点对点”业务合作,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和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
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参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五)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
对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选及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鼓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大对优秀全科医生的表彰奖励力度。
(六)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扩大贫困地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模,免费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探索以贫困县为重点,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重点补充到村卫生室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在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下,在我市贫困县试点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贫困地区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督导评估
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太原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各县(市、区)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深化医保支付改革
结合县级医疗集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改革,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部分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经基层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各级政府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入责任,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向投入力度。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深入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